07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中国法制史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7月29日
内容导读:
第
二三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一、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
二、其他革命法令
有关保障民权、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社会改革等方面的法令。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律师制度;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第三四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一、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二、刑事立法
《暂行新刑律》;单行刑事法规;判例与解释例。
三、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的体系;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第四五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指导思想;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
二、宪法性文件与宪法
《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
三、刑事立法:《中华民国刑法》;刑事特别法
四、民事立法:
“民商合一”的立法体系;《中华民国民法》。
五、司法制度
普通法院系统;特种刑事法庭。
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二、土地立法:《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四、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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