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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中国法制史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7月29日

内容导读:

  第二节  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云梦秦简。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名。

  三、经济立法

  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四、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审判制度。

  第三节  汉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约法三章”;《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二、刑事立法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

  盐铁酒专卖;抑商制度;对外贸易立法。

  四、行政立法

  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第四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

  二、刑事立法

  “准五服以制罪”:“官当”、“八议”入律:“重罪十条”;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刑讯制度。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唐宋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开皇律》;《大业律》。

  二、《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体例:十二篇,五百条;内容:封建制五刑正式形成,改“重罪十条”为“十恶”,完善“八议”、“官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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