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成人中职教育招生工作
来源:转载编辑:my发布时间:2011年3月14日
内容导读:2011年上海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成人中职教育招生工作
五、报名工作
1、成人中职招生实行注册入学。学校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确定招生办法。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毕业证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表样张见附件2)。
3、报名时间为:秋季班,4月1日至8月底;春季班,12月1日至次年1月底。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自主录取,我院中招办审核批准。
2、各招生学校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新生录取名册样式(附件3),制作新生录取名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招生学校携带新生名册以及报名表、毕业证书和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到我院中招办集中办理录取审核手续,同时报送录取名单的电子版。经我院中招办审核盖章后的新生录取名册,作为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依据。
3、新生报名号由11位构成,其中学校代码(3位)、年度码(2位)、招生季节码(1位)、招生类别码(1位)和流水号(4 位)。招生学校应当按要求为每位新生生成报名号,一人一号。
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从2011起,取消招生录取费。
七、其他工作
1、为确保本市成人中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招生工作日程表(附件4)做好各项招生工作。
2、有关教学管理及其他工作,各校应当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5〕2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5〕2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