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停课、老师停薪、校长失踪……今年3月29日,位于(上海)浦东新区藿香路的“牧阳人”学校国际部浦东校区人去楼空。多位家长告诉记者,2月14日开学当天刚缴纳过3.3万元学费。
事发后,这所“牧阳人”学校被认定为非法办学。学校为何关门停课?为何几次更改合作方和校名?学校前后两任负责人有何“孽债”?今天,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黄立群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等案件,可以为读者揭开一些谜团。
“牧阳人”学校的前身,曾与上师大附中合作办过国际部,当时的学校负责人正是黄立群。由于黄立群欠债累累,其中一个债主叫余瑞清(上海顺臣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初事发时任“牧阳人”校董),黄为此于2010年将学校转让给余瑞清。
法庭上,浦东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对黄立群提起公诉,其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额高达2900多万元,涉嫌合同诈骗罪金额为25万元。
本为教师擅长经营
黄立群何许人也?她今年39岁,中专文化,曾做过小学语文老师。但是比起教书育人的本行而言,她似乎在发展教育产业上更有“思路”。
她的“第一桶金”便来自教育。2005年到2008年,她曾与上海实验学校合作开办国际部。为此,她成立了上海中立信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立公司”),任法定代表。后来,由于公司没有办学资质,她又买下一个天超文化艺术进修学校(以下称“天超学校”),摇身变为学校举办人。
根据她与上海实验学校的合作协议,她被授权以实验学校国际部的名义对外招生,并支付一定管理费,但生源、教师、经营管理等均由黄立群的学校自行负责。根据她自己的供述,学校开始时处于亏损状态,随着学生数量逐渐增加,直到超过200人后便转为盈利,但为了避税,在账面上始终是亏损的。
到了2008年,黄立群和上海实验学校的合作戛然而止。按照黄立群自己的说法,由于上海实验学校领导层的变动,调整修改和她的合作方式,她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不想再继续合作。但据上海实验学校方面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时表示,由于学校发现黄立群有违规办学的情况,因此决定和她停止合作,不再授权她以上海实验学校国际部名义对外招生。由于涉及到在校学生的安置等问题,黄立群又支付给学校一定的解约费。
另寻方向继续办学
有了之前的办学经验,黄立群的办学“资本”大增,她开始四处寻找下一个合作对象。她为此又找到了上师大附中。经过商谈后,上师大附中和她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意和她一起合作办国际部,但学校除了授权她对外招生等外,其余一切由黄立群自行解决,包括学校的场地、设施、生源等。
黄立群找到了浦东张江的一所小学,在此“安营扎寨”。而她则背靠办学的“大本营”,为后来的许多行为找到了名正言顺的理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她涉嫌两桩罪名,首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且金额高达2900多万元。
根据黄立群本人交代,学校要正常运转,需要很多资金用于装修校舍、改造设施等;同时,她自己在外面朋友多,得到商业信息,认为投资商铺有利可图。但苦于手头没有现金流,于是她便想办法在外借款。
她供述,“我在报纸上看到有民间借贷的广告,就联系上秦雨(化名),他是专门放贷的,他后来介绍了许多朋友给自己,其中童天(化名)说是经营4S店的,有能力融资,这正是我需要的。童天一度成了上海实验学校国际部的副校长,负责市场部的工作。他从外面借钱融资,然后转借给我。”为了让这些人心甘情愿将钱借给她,她承诺对方年息10%至月息5%不等的高额利息,或者投资后收取固定回报,还有则承诺以学校每年的经营收益“回馈”给对方。
由于高额利息的诱惑,加上看到“铁板钉钉”的学校学生逐年增加,每名学生每年的学费等就要7万元,因此不少人纷纷将钱“拱手相借”,许多人几十万上百万出借也毫不吝啬,甚至有人本金还没有拿回来,又把新的钱款打入黄立群的账户。仅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的借款人就有20多人,来自社会各个不同群体,最多的人声称先后借给黄立群700多万元。
虚假合同涉嫌诈骗
同时,黄立群也打着上师大附中国际部负责人的“名头”在外招揽“工程”。2009年2月,黄立群以中立公司名义与上海仲晨文体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仲晨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仲晨公司为上师大附中国际张江校区、长岛校区提供篮球场、儿童游乐场、塑胶跑道等项目的工程建设,总金额为人民币146万余元,并收取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
能接到这不算小的工程,仲晨公司便心甘情愿按照合同约定,将25万元保证金打入了黄立群的账户。可之后黄立群却总是寻找各种借口拖延工期,合同约定的工程一直未开工,为此公司负责人多次找黄立群索要保证金,黄立群也以个人名义出具借条、承诺书、保证等书面材料,还出示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证,承诺退还保证金。
后来仲晨公司发现,黄立群出示的这套房产已于2009年2月因和他人发生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查封。截至案发时,上述款项仍未予退还。
欠钱不还转让学校
那么,黄立群四处借来的钱到底去了哪里?她是不是故意诈骗钱款呢?根据有关部门调查发现,一部分钱款确实用于学校经营,包括粉刷外立面、购买图书等用途。但更重要的一笔钱款则用于她自以为能“空手套白狼”的投资行为。
在众多借款中,她曾将一笔借来的钱款用于购买某处商铺,由于该商铺需要4000多万资金,黄立群借来的钱仅仅够用于支付定金。她为此又生“妙计”,经朋友介绍找来一家公司,想由这家公司出资将商铺买下,自己坐收渔翁之利。事实上,她的此番投资确实成功,等到商铺售出时,价格已经涨到近7000万元,只是由于产权登记到其他公司名下,公司负责人并不愿意将到手的“好处”拱手相让。双方为此诉诸法律,但最后法院判决黄立群败诉,她原本“完美”的投资盈利计划也就此破灭。
由于总是“寅吃卯粮”“拆了东墙补西墙”,众债主纷纷向黄立群追讨债务,包括余瑞清后来学校的负责人,也是债主之一。由于无法归还债务,黄立群只能被迫同意将学校转让给余瑞清,从2010年开始,她失去了学校的控制权。余瑞清则将学校“改头换面”成为“牧阳人”(“牧阳人”集团声称未征得其同意),并终止了与上师大附中的合作。根据事发后相关部门的调查,该校从没有在浦东新区教育局备过案,属于非法办学。
2010年,有人报案称黄立群诈骗钱款,之后,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并在首都机场将黄立群抓获。到案至今,黄立群多数钱款仍没有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