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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发出通知 旨在规范全市教育收费

来源:转载编辑:Leila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4日

内容导读:近日,市物价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教育收费行为,在已开展2011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的基础上,补充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各区县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检查所在区域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情况。

  近日,市物价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教育收费行为,在已开展2011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的基础上,补充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各区县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检查所在区域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收费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专项检查重点对一些政策落实情况和收费行为开展检查,如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试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继续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的行为;以区级示范园、转制等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等。

  本次检查开展时间为2011年11月至12月,从11月起,在学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区县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重点抽查所在区县不少于30%的学校(含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12月,各区县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