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2011年高中招生政策为“择校热”降温
来源:转载编辑:my发布时间:2011年3月24日
内容导读:上海公布2011年高中招生政策为“择校热”降温
本报讯 (记者 陆梓华)今年本市中招总体方案和去年大体相同,公办高中将最后一年招收择校生。市教委昨日公布了2011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据预计,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为8.5万人左右,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为98%,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2012年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都将不再招收择校生。
自荐推荐只可选一
今年本市将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录取”招生办法,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和去年保持一致。
其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原则上其中的二分之一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自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0%。
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荐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自荐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
学生在自荐和推荐中只可选其一。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2011年中招报名条件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
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仍须参加2011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志愿自动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程序。
“名额分配”比例增加
为缓解初中学校“择校热”,本市自2006年起在中招过程中推出了“名额分配”制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区县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从区域内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招生计划数中拿出一部分名额,平均分配到本区县内各初中学校。几年来,“名额分配”招生比例持续扩大,计划由去年学校招生计划的15%增加为学校招生计划(“择校生”除外)的18%。
此外,本市还将继续执行“零志愿”招生,招生计划一般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按高分到低分1:1投档录取。
“中高职贯通”招千人
去年,本市部分学校首次试点“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收新生492名,这批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可直接进入相关高职院校继续学习,获得高职文凭毕业。今年,这一试点范围还将扩大,将面向全市招收1000人。
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考生“中高职贯通”志愿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高中择校逐步取消
今年,本市部分区县的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可继续按规定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而这也将是本市公办高中最后一年招收择校生,此前,静安、徐汇等区已经取消择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