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城代办入驻形成产业链 审核存在漏洞
来源:转载编辑:一维无限发布时间:2011年3月14日
内容导读:淘宝商城代办入驻形成产业链 审核存在漏洞
李立:商户售假,平台将负连带责任
(上海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
就目前法律而言,消费者负有举证责任,因此一旦消费者怀疑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假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从这点来说,商家的规定并非霸王条款。但从商业角度而言,为消费者设置过高的举证门槛,并非明智之举,体现了一种对消费者不友善的态度。因此,在法律尚不健全、第三方组织短期内也无法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拉开各网站间的距离,让消费者用脚来投票。
根据最新的《侵权责任法》,以往经常被网购平台引用的“避风港”规则,正在起变化,如果入驻的商户的确有欺诈行为,在品牌、原料等方面造假,那么平台很可能要被判负有一定的连带责任。但是,这需要法院有一定时间去实践和判断,而且各地法院的判罚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只有这样的案例增多,并经过一定阶段后,最高法院才会给出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标准或者解释。
游云庭:平台审核存在难度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
在B2C平台上,收取商户保证金网站的“注意义务”要比普通C2C平台高,一旦出现售假现象,其连带责任被判定的可能性很大。虽然现在像淘宝、当当这样的网站也都收取保证金,但金额并不很大,对售假的惩罚性措施太低,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同时也给网站自己增加了风险。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作为一个网络平台,对所有产品进行审核,也确实有一定难度。由于网络限制,淘宝商城收到的卖家资料也都是复印件,很难对原件进行审核,技术上还是有难度。除非,淘宝商城要求卖家采用公证原件的方式,这样才能彻底堵上漏洞。
刘春泉:应加强对入驻商家管理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消费者在网络商城那儿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主要的责任还应由商家承担。好比一个百货商城,里面入驻不同品牌厂商,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了问题,肯定会直接去找商家的,而非商城管理方。但是网络商城也要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管理,不能让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入驻其中,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时报评论
品牌和消费者之间有条“沟”
一直以来,电子商务平台都有一个“避风港”,只要在接到投诉人申请后,删除了侵权商品链接,便可以免责。然而,随着电子商务逐渐向B2C领域倾斜,“避风港”的效力正逐渐减弱。收了商户钱的网络商城,与线下的传统商场,应该要承担同样的监管和连带责任。尤其是《侵权责任法》发布后,这些电子商务平台再不能说,“此事与我无关”。
说到底,还是造假、售假成本过低。在线下,消费者如果买到假货,第一可以找商户,第二可以找商场,再不济还能找消协,或者找工商局来查处,而一旦进行到行政程序,除了买一赔一的惩罚性措施外,工商部门还将给与一定的行政处罚,这些措施对售假者和商场都是一种威慑。
可到了互联网上,这种当面可以解决的问题,便成了虚无缥缈、遥遥无期的待解决问题,最多在几番扯皮之后,退货了事。没有惩罚性的措施,商家还是该干嘛干嘛,而网站,自然也不会轻易将这些“财神爷”推出门外。
不过责任也不能全部推给这些平台,在几天的采访中,记者发现,消费者希望拿到购买假货的证据非常难。和企业的工商信息可公开查询不同,很多品牌无法提供有效的审核查询路径,也是网上假货横流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匡威等几个国外知名运动品牌为例,在互联网上根本无法找到它们的公司地址和电话,即使消费者想找厂家出具证明,也只能铩羽而归。即便是西部数据这样看起来很高科技的公司,拨打其售后电话,也查询不到授权信息,客服甚至直接表示,不排除有个人私下操作的可能。这些对旗下代理管理不透明的公司,自然也被造假者青睐,反正消费者也没办法举证。当然,淘宝想要审核这些授权的真伪,想必也同记者一样,难以找到合适的渠道,因此,也只能因陋就简,简单审核了事。
其实,建立一个透明的、无假货的网购平台,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律要加大惩罚力度,平台要严格审核制度,至于品牌厂商,为了自己利益着想,还是提供更透明的信息吧。否则,让消费者和媒体承担所有的打假责任,岂不是有点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