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多数罪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心理状态。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犯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对第二节内容中涉及的罪的概念要记忆、理解,对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对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既可表现为故意,也有过失构成犯罪的情况。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11种犯罪,即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对第二节 内容中涉及的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对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对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犯罪构成特征: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经济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个人或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多由故意构成,并且一般具有非法获利之目的。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 要求掌握18种犯罪,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伪造货币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持有,运输,出售,购买,提供伪造的信用卡,非法持有,骗领信用卡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 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 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对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对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构成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犯罪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主观方面多表现为故意,极个别罪可由过失构成。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17种犯罪,即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 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对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对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侵犯财产罪的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挪用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要求掌握9种犯罪,即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 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对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对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依法实行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多为自然人,且一般主体占多数,少数罪由特殊主体构成,极个别罪还由单位构成,主观方面大多数表现为故意,个别犯罪可由过失构成。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 要求掌握16种犯罪,即妨害公务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罪,招摇撞骗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 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对犯罪构成特征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对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贪污贿赂罪的概念;贪污贿赂罪的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等行为,犯罪主体多为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但少数罪由一般主体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 要求掌握5种犯罪,即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对上述第一节 内容要求理解;对第二节 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对犯罪构成特征以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对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
第二十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渎职罪的概念;渎职罪的构成特征,即: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态度。
第二节 本章要求掌握的犯罪
本章 要求掌握犯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等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罪时注意区分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这些罪的法定刑。
对上述第一节 内容要求记忆、理解;对第二节 内容中涉及罪的概念要求记忆、理解,对犯罪构成特征以及认定时注意区分的界限应当理解并会运用,对这些罪的法定刑仅要求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