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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网店的关键是要把握好“度”

来源:转载编辑:zhouj发布时间:2010年9月6日

内容导读:《办法》规定,从事网络交易的自然人,应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此看来,网店实名制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规范经营主体,将电子商务虚拟身份“责任化”,填补之前存在的法律监管盲区,对网购行业和消费者而言是一件好事。——学网新闻频道

  网店实名制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日前正式出台,并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7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交易的自然人,应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此看来,网店实名制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规范经营主体,将电子商务虚拟身份“责任化”,填补之前存在的法律监管盲区,对网购行业和消费者而言是一件好事。

  从长远来看,新政策有助于推动整个网上零售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毕竟,网络购物在之前属于模糊地带,由于监管缺失,过去因网络交易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层出不穷,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承受着假货、次品和恶作剧等造成的困扰。一旦实名制全面推行,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假货带来的危害。

  必须承认,现在的电子商务依然存在很大缺陷,这种“自由企业制度”,有低成本和自我雇佣的特点,却无法对问题进行有效追踪。以C2C为例,如果购买者对网购商品的质量在短时间内无法鉴定清楚,之后就难继续追究,即使投诉,网络平台商最多将劣质商家降低信用评级,惩罚力度有限,但它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而实名制的好处在于,一旦出现质量纠纷,消费者就可以“按图索骥”,从而有效维权。

  “网店实名制”已不新鲜。早在2008年,实名制一说就首度被官方提及,并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时,全球金融风暴正盛,实名制政策不健全,实施难度大,再加上民众意见较大,决策层暂缓了这一制度的全面推行。不过,在此次《办法》出台之前,网店实名制已在淘宝商城、腾讯拍拍这样的大型交易网站论证过,被证明这一方式能减少欺诈事件的发生。

  网店实名制有人为之叫好,但存在的制度争议也很大,不少人已经开始感到恐慌——担心实名制是下一步实施税收的前奏曲,从而变成一种“管制性工具”。而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网店实名制出台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今后征税铺路。

  不可否认,网络购物的快速兴起,对实体店造成了一定的冲击。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达2600亿元,连续5年实现100%以上的增长。从长远来看,网店征税有利于整体商业环境的公平竞争。

  但从社会层面来看,网店关系到目前国内严峻的就业问题,低进入门槛及其便捷性,使其在解决就业困难方面,起到了不可小觑的作用。在目前这种大背景下,网店关系到一部分人的就业和生存问题,理应给以政策优惠和支持。毕竟中国的网购行业才刚刚迈开步伐,此时设置严格的制度门槛,可能会扼杀整个行业的积极性。

  人们的担心并不是没有依据。我国财政收入预计今年将跨入8万亿元时代,仅次于美国跃居全球第二,但地方政府“大跃进”式的疯狂投资,导致地方债务危机严重。地方政府迫切需要增加税收来源,为它们的“疯狂行为”埋单。国家工商总局已经表示,相关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外界看来,这种言论在现阶段可能只是探风而已,但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业内就有可能出现网店主不愿见到的情况。

  无法不让人猜疑的是,在有关收税与否的话题上,有关部门牙关紧咬,只字不提。

  按我国现有税务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而根据商务部的构想,网络购物力争到“十二五”末交易额占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如此巨大的交易数额,显然不能游离于税法视野之外。

  另外,我们还须看到,实名制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一些弊端。网络实名登记注册之后,紧接着就会像实体店一样进行税务登记、纳税。而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此一来,网店商品的价格肯定会上涨,最终转嫁给消费者。而目前网络购物大多是年轻的消费群体,网购商品物美价廉的优势一旦瓦解,消费者的信心自然就会受到冲击,导致热情减退。

  监管才是一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网络购物要想有美好的未来,就需要以监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给坑蒙拐骗者套上枷锁。但是,管理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必须要明确自己的权力边界,谨防权力介入过度,并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可以说监管是一把双刃剑,如何用好这把剑很重要。

  一言以蔽之,无论是网店实名制,还是今后可能涉及的征税,都应该本着电子商务平衡发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