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质量老人朱兰博士曾经预言, 21 世纪是质量的世纪。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现代企业犹如一棵树,质量是根,销售是叶,只有根深才能叶茂。那些只注重销售和财务管理,而忽视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最终只是昙花一现,昔日辉煌化作娄娄云烟,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譬如,三株口服液、三鹿奶粉、秦池特曲就是最好明证。
一、高度重视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是国家和社会对企业质量工作的现实要求。
质量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是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无论是经济运行的总体质量,还是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但是,与经济发展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许多产品档次低、质量差、可靠性不高,抽查合格率较低,重大质量事故时有发生,部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较低。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充分认识到: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中质量管理内容比较薄弱,目前企业在岗的质量专业人员缺乏系统的质量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技术人员缺乏基本的质量管理知识,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了我国产品质量水平低、竞争力差。质量工作在企业是一个重要的岗位,需要管理和技术的专门人才,而提高质量的关键是要有高素质的质量专业技术人才作支撑。经过反复调研,吸取国内外经验,2000年12月,人事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在我国建立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联合发布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并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评价质量专业人才,完善现行的专业职务聘任制。这是我国质量工作的一件大事,是加强质量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我国质量专业人员业务素质的重大举措,这对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都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为此,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极大关注和高度评价。
二、高度重视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是落实国家和社会对企业质量工作的具体要求。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质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首次明确提出要在我国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同时执业资格还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是对从事质量专业所必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1996 年国务院发布了《 质量振兴纲要 》。
1999 年召开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会后发布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
2000 年,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 》经全国人大批准后颁布实施。
《产品质量法》第三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在某些重要产品生产领域(主要指涉及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生产领域)的关键质量岗位,必须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
根据《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的要求,为了从源头上抓质量,把好门。 2007 年,国家质检总局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等某些重要产品的生产企业,如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企业,提出了关键质量岗位需具备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要求:即要求必须具有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制度,才能持证上岗。同时,要求申请各级名牌产品、质量奖的企业要有一定数量获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已经取得技术职称的质量专业人员也需要参加考试。按国家统一规定取得职称的质量人员,只参加一个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质量专业相应资格证书,企事业单位内部自行评定的职称,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随着这项制度的建立,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许多外资、合资企业以及我国的一些大中型企业明确提出需要具备一定职业资格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些企业内部,明确规定必须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才能上岗,也就是企业自身开始对质量岗位实行准入控制。
为了避免多重领导,加大质量监督工作力度,强化质量监督工作地位,国务院决定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所有这些不仅明确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质量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也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方面为我们抓好质量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然而,现今个别企业领导质量意识仍然不够,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低,缺乏专门从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是对企业已有的高素质质量专业技术人才不珍视、不重用。
三、高度重视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是企业和质量专业人才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人才都将面临国际竞争。国际上通行的质量专业人员考试注册制度引入我国将是顺理成章的事。这种形势将使企业质量专业人员面临从未有过的竞争。正因为如此,国家在建立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过程中,借鉴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虽然起步晚,但起点高,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与国外同等资格取得互认。我国现行的《初、中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就是在参考美国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员《 考试大纲 》的基础上编写的。
随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实施,我国将有一批懂质量、懂管理、懂技术、懂顾客需求的质量工程师活跃在工农业生产、流通、服务行业、外经外贸等领域。从人才培养的角度,我国形成一支从事质量专业的队伍,对我国今后质量工作的发展,对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四、高度重视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是企业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劳动的具体体现。
现今,我们正面临着数字化、信息化的技术革命。高科技迅速发展及其成果的大规模商业化,会使国际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发生巨大变革,质量管理的许多模式也将随之发生改变。但“始于教育,终于教育”的原则不会改变。 21 世纪的质量管理将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开发人力资源作为企业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人们将通过继续实施不同层次的培训,成为通晓管理和技术的质量专门人才,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是对从事质量专业所必需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实行一考多用(一次考试,多种用途)。考试结果既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也可作为质量专业岗位的上岗证(初级)和某些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中级)。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办理证书注册登记手续。再次注册时,持证人员必须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修满规定学分后方能注册。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质量专业人员注册是一种对事业和未来工作的投资。取得证书后,就表明你已经有能力运用相应的质量管理方法,从事相应的质量工作。同时,薪水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
从十年国家考试结果可以看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上海、江苏、浙江、北京、深圳、河北、山西等,企业领导普遍质量意识高,对质量工作也较为重视,质量人员素质高,质量保证能力强、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对质量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较为旺盛,报考人数和合格率都比较高。一些企业还把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上岗的必要条件,从制度上确保人员素质的提高。而有些企业,质量工作流于形式,企业领导质量意识不高,对质量工作不重视,考试的合格率也低。
现代企业要想做强做大,开百年老店,就得用待遇吸人,用感情待人,用事业留人。留住对企业最有价值的优秀人才,高度重视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