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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加班的“潜规则”吗?

来源:转载编辑:zhouj发布时间:2010年9月3日

内容导读:美式企业管理较为人性化且宽松,员工比较习惯实话实说;而英国职场通行的是不加班文化,中国部门的员工要向总部看齐,但在国内又的确无法避免加班的情况,所以取其折中。而日系职场文化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加班,半夜两点钟搭乘新干线离开东京的人比比皆是,但加班是一回事,相应的回报是另一回事,日企的终身雇佣制决定了员工很容易以公司为家,主动奉献。——学网新闻频道
  根据“公司国籍”填写或申请加班时间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小故事。Sabrina,一家美国消费品公司的职员;Emma,一家英国百货企业的员工;Joe,一家日本制造企业的员工。同样在北京CBD加班到晚上11点钟,但在她们的加班表格上,反映的状况却大相径庭。从表格上来看,Sabrina加班到了晚上11点,Emma则是9时许离开的公司;最奇怪的是Joe,表格显示,她8点钟就结束了工作。

  在分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发生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填报加班时间是怎么一回事。在管理较为完善的公司,加班也有一套流程。根据对工作时间的估量,提出加班申请,填写加班时间,由主管审核后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备档(在实施中大部分是加班之后补填),这份表格将作为计算加班补贴的依据,同时也是对你进行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照字面上来理解,应该是加几个小时就填几个小时了?潜规则马上发挥它强大的影响力,让许多人在填报加班时间的时候,要仔细斟酌。

  美式企业管理较为人性化且宽松,员工比较习惯实话实说;而英国职场通行的是不加班文化,中国部门的员工要向总部看齐,但在国内又的确无法避免加班的情况,所以取其折中。而日系职场文化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加班,半夜两点钟搭乘新干线离开东京的人比比皆是,但加班是一回事,相应的回报是另一回事,日企的终身雇佣制决定了员工很容易以公司为家,主动奉献。考虑这两者的强大影响,Joe的行为就不难理解。所以才会出现以上故事中加班时间相同,但记录却不同的情形。

  

  TIPS 1:其他左右你申请加班的因素

  公司对于加班时间的明确规定

  上司是否曾经委婉地提醒你利用好上班时间

  和你级别相同工作性质相似的其他同事的加班时间与频率

  

  加班不唱“独角戏”

  轰动一时的EMC“邮件门”事件,导火索正是加班。老板回到公司发现没带钥匙(老板此时处在加班状态),而秘书已经下班回家(没有加班),此时,老板联系秘书要求她来开门(老板要求员工加班),但未能联系上。于是,数小时后,老板发了封邮件批评秘书,而秘书却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大错(为老板留守开门并不属于严格范畴内的工作内容,没必要通过加班来履行),于是以一封措辞强硬的邮件回复,并同时转发给了其他同事,由此成为网友口中的“史上最牛女秘书”。事件的结局是秘书辞职并且久久找不到新工作、老板也在不久后离职。由此可见,不妥善处理好加班问题,后果会有多严重!

  因加班产生意见分歧在职场很常见,但酿成如此严重后果的绝对罕有。大部分时候,事件的双方会有更妥贴的处理办法。比如老板不要强求秘书加班,或是秘书能对老板更配合一些。推而广之,这是加班的又一条潜规则:加班不能只强调自己的需要与感受,加班的时候更需要成员之间的理解和支持。职场是个大舞台,独角戏不吃香。

  不是只有加班才是工作认真,加班并不一定是敬业态度的必要条件之一。我们可以理解新人刚加入公司或是刚获得一个不错的升迁时,加倍努力工作以求认同的心情和行为,但是,加班也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在办公室中,没有什么职位是单独存在的,每个人都是某个团队中的一员,小到有完成重点个案的两人搭档,大到整个部门、整个公司都是个整体的团队,有一条看不见的准绳,在规范着团队中的所有人。试想象这样的情景:整个公司办公楼的灯都灭了,只有一个窗口还亮着灯,灯下电脑前,只有一个人在默默加班——这个人要么身负拯救公司的重任,要么是一个完全不懂得加班规则的傻瓜!某著名企业的资深人力资源经理曾经说:“经过面试进入公司的员工,综合素质绝对在基本水准线之上,而一家管理有素的公司,分工是很合理的。基于这两点,假如不是主观偷懒,绝不会出现A员工8小时能忙完的工作,B员工忙12个小时依然无法完成的情况。如果在大家都完成工作后,还有一个人在加班,需要反省的是加班的这个人。

  

  Tips 2:拒绝过量加班的“金句”

  ◆对人力资源部——这些事我在工作效率高的时候半小时就可以处理,为什么非要浪费大家的四个小时呢?

  ◆对关系比较亲密的上司——亲爱的老板,你不想出席我的过劳死葬礼吧?

  ◆对拖整个团队后腿的同事——我觉得等你赶上正常进程,再一起推进会比较好,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