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法理学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7月13日
内容导读:
第三章 法律的起源与演进
第一节 法律的起源
一、法律起源的原因
法律起源的经济因素;法律起源的政治因素。
二、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法律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法律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法律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
第二节 法律的演进
一、古代法
奴隶制法严格保护奴隶主所有制,公开确认贵族的等级特权;封建制法确认人身依附关系,维护专制王权。
二、资本主义法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与本质。在封建社会中后期,产生了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律,资本主义法是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建立资产阶级国家而产生的;资本主义法集中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资本主义法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维护资产阶级代议制政府,维护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和人权。
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概念;两大法系在法律渊源、法律分类、法典编纂、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区别。
三、社会主义法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与本质。中国社会主义法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地法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第四章 法律的作用
第一节 法律作用的含义
一、法律作用的含义
法律作用的概念;法律作用实质
二、法律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从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律具有规范作用;从法律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律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第二节 法律的规范作用
一、法律的指引作用
法律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本人的行为。
二、法律的评价作用
法律评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三、法律的预测作用
法律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间的行为。
四、法律的教育作用
法律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五、法律的强制作用
法律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 法律的社会作用
一、法律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法律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法律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法律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
二、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法律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法律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法律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等。
第四节 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二、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第五节 法律作用的局限性
一、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
二、法律的特性,如抽象性、稳定性、滞后性、普遍性等,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之间存在着矛盾
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
四、法律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第五章 法律制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含义
一、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的概念;法律制定的特征。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一元制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
一、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
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二、科学性原则
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
三、民主性原则
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一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
二、法律案的提出
三、法律案的审议
四、法律草案的表决
五、法律的公布
第四节 法律的效力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一、法律对人的效力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我国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我国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二、法律的空间效力
法律的空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的域内效力;法律的域外效力。
三、法律的时间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生效的时间;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法律的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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