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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物流师考试指南

来源:本站编辑:YY发布时间:2011年5月20日

内容导读:2011年物流师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简介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组织制订的,并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颁布,并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上海、广东、大连等地进行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年面向全国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

报考条件

        物流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考试科目

职业

等级

鉴定内容

题型

题量

答题方式

分值

权重

物流师

4-3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技能操作

选择题

100

100

100%

2

职业道德

选择题

125

题卡作答

25

10%

理论知识

100

90%

技能操作

计算题、案例分析题

 

纸笔作答

100

100%

综合评审

专题论文

 

100

100%

考试时间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将于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
  2011上半年物流师考试5月21日举行
  2011下半年物流师考试11月19日举行

考试方式

       全国统一试卷、统一时间举行考试:
  助理物流师考试为闭卷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物流师考试为闭卷笔试,第一部分理论:60分钟;
  第二部分技能:120分钟

职业等级

本职业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各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物流师和高级物流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考试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资格认证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
  物流员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助理物流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物流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高级物流师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

报名材料
  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照片,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同年份不同地区,所需报名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参看当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公告。

课程内容
  考试用书:
  助理物流师:《物流基础》、《助理物流师培训教程》。
  物流师:《物流基础》、《 物流师培训教程》
  理论知识部分:物流概述、物流运行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物流装备与标准化、物流相关法律法 规、职业道德。
  技能操作部分:物品采购、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管理、国际物运管理、物 流信息管理、物流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