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商务师考试报名时间的公告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外销员为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国际商务师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执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关键岗位的必备条件。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2个科目,《外经贸外语》考试分笔试和口语2个部分。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科目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报考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4、2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9月24日
8:30-11:30 外经贸综合业务
14:00-17:00 外经贸外语笔试(英、俄、日、法语)
9月25日
8:30 开始 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语)
一天考完
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9月24日
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14:00-17: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三、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应不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报考条件按原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7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市在报名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含)以上的成绩通知单。
(二)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要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8月3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外经贸综合业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外经贸外语》(英、俄、日、法语)笔试试卷设置不变,为主观题科目,《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口试按2个科目管理。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时从考题中随机抽取,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前有10分钟的隔离准备时间。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是:笔试每人每科60元,外语口试每人54元。请各市于9月21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将应上缴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七、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1年9月19日至25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八、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九、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商务部门参与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负责报考人员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经历的审查确认。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商务部门要互相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