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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楚汉:立法限制跳槽不如提升员工福利

来源:转载编辑:摩卡维塔发布时间:2011年3月14日

内容导读: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专题访谈时建议,国家应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以使企业培养新员工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成各方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专题访谈时建议,国家应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以使企业培养新员工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

  公民有选择自己工作的权利,建议立法限制员工跳槽主要是站在企业立场上讲话,引来争议不可避免。不过,观点可以争论,但在一个健康正常的劳资环境中,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理应得到同等重视,员工跳槽现象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其实并不应该被忽视。

  如何减少员工的频繁跳槽?立法限制固然是个思路,问题在于,这样的方式治标不治本。员工为什么频繁跳槽?只是员工一心向往高报酬吗?应该说并不全面。事实上,在许多企业中,员工除了工资待遇与付出不符之外,福利保障缺失,经常加班等,太过普遍。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员工跳槽也就不难理解了。这种现状不改变,就算强制不得跳槽,又怎能让员工真正安心工作,真正有利于企业发展呢?

  员工与企业一般都签有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内,员工当然有义务遵守合同,如实履约。相对应的,员工也有维护自己权利的需要,企业也应该履行对员工应尽的各项义务。限制员工随意跳槽的初衷是善意的,问题在于,首先需要保障员工的权利得到维护——除了基本的工作待遇等相关权利,还有平等的话语权要求——让员工有一个平等发出自己声音的平台,这也是维护员工权利自身的要求。

  有权利的对等,才会有义务的对等。只有真正确立了员工与企业的平等地位与关系,强调员工义务才具有基础和保障。到那时,限制员工随意跳槽或许也就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