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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刚”儿子李启铭26日受审

来源:转载编辑:JW发布时间:2011年1月24日

内容导读:广受关注的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将于1月26日在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之子李启铭将被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此前,死者陈晓凤家人已与李刚达成和解,在获赔之后,放弃了参与诉讼。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起诉书认为,李启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超限速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肇事后逃逸,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陈晓凤家人、代理律师及一些学者认为,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李启铭提起诉讼。去年11月,陈家与李刚达成和解,获赔46万元后放弃参与诉讼。但陈家还是向望都县法院提交了一份书面意见,要求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李启铭定罪,在此前提下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去年10月16日晚,李启铭酒后驾车到河北大学接朋友,将穿滑轮鞋的两名女生撞飞,致一人死亡、一人左腿骨裂。李启铭撞人后继续行驶,在被拦住后,有目击者称,李启铭喊出:“我爸是李刚”。虽然当时语境难以还原,这句话迅速在网上传播。此案迅速成为一个公共事件。

 

  《南方都市报》报道,望都县相关部门一名官员表示,开庭时间完全不是望都县法院所能决定,相信一审结果将在年前作出。■

 

  (财新记者 汪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