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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高校招生录取办法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30日

内容导读:

    一、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简介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三门统考科目的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语文、数学分别设附加题40分。

  2.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普通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选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六个等级。

  A+ :前5%(含5%)     
  A  :5%-20%(含20%)
  B+ :20%-30%(含30%)  
  B  :30%-50%(含50%)
  C  :50%-90%(含90%) 
  D :90%以后

  必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分为四个等级,用A、B、C、D表示。

  A:100分-90分 
  B:89分-75分
  C:74分-60分
  D:59分及其以下

  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选修测试历史的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选修测试物理的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3.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08年对往届生暂不作要求。

  4.考试日程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在6月7日、8日进行,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在6月9日进行,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在4月8日、9日进行,信息技术考试在3月下旬进行。

  5.相关说明

  (1)我省08年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应届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2)考生特征分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六门必修和选修科目全A加10分)、照顾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照顾分数)之和。

  (3)考生投档分为特征分与附加题分数之和。

  (4)2008年我省将按考生的特征分划定普通类各批省控线;对特征分达到各批省控线的普通类考生,按其投档分进行投档。

  (5)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以下简称选测;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下简称必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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