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理工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7月2日
内容导读: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六、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专业课往届试卷和业务课参考书目。关于专业课往届试卷的购买,考生可咨询报考学院。关于业务课参考书目,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3. 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其它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和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将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记的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
2.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09年5月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报考MBA联考青岛报考点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青岛”。
4. 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如北京军区等)。
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 (含推免生) 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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