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10日
内容导读: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陕西省内考生必须在西安参加考试,外省考生可在下列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考试,不得重复报考。)
考 点 |
报名时间 (2008年) |
考试时间 (2008年)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上海行建职业学院 |
1月16日-17日 |
1月18日 |
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号行建职业学院内 |
021-66101477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1月16日-17日 |
1月18日-19日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
0471-4392381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1月25日-26日 |
1月28日-29日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
027-85620977、85620979-8005、8006、8007 |
西安美术学院兰州培训中心 |
1月27日-28日 |
1月29日 |
甘肃画院兰州市城关区南冰河东路518号 |
0931-8818598、8812103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28日-29日 |
1月31日-2月1日 |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0451-86655180 |
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 |
1月28日-29日 |
1月31日-2月1日 |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九号 |
024-24692256、24694546 |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18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华强路95号 |
0771-2410160 |
河北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18日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0311-85333628、85333630 |
江苏无锡市湖滨中学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18日 |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0510-82810954、82810437-8026 |
湖南师大工学院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18日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 |
0731-8644017 |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 |
2月15日-16日 |
2月18日-19日 |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
0791-8506274 |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
2月16日-17日 |
2月19日-20日 |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0532-85786211 |
江苏南通市招办 |
2月20日-21日 |
2月23日-24日 |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附8号南通市招办 |
013912859508、013003530886 |
河南郑州铁六中 |
2月21日-22日 |
2月24日-25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997363、66952074 |
广东深圳行知职业技校 |
2月21日-22日 |
2月23日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文华花园20号 |
0755-25114678、25105824 |
山东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2月23日-24日 |
2月26日-27日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
0536-8223019 |
西安美术学院 |
3月11日-13日 |
3月15日-16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 |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在4月中旬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专业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我院将签发“2008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简称“专业合格证”。凡在5月上旬未收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者,即未获准填报我院志愿,不再另行通知。陕西省考生我院将签发“2008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简称“专业合格证”,收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者可获准填报我院志愿。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高职录取以高考志愿表中愿、否上专科栏志愿作为参考)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录取原则:(我院2008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专业总分÷200×3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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