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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10日

内容导读: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陕西省内考生必须在西安参加考试,外省考生可在下列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考试,不得重复报考。)

考  点

报名时间
(2008年)

考试时间
(2008年)

地  址

咨询电话

上海行建职业学院

1月16日-17日

1月18日

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号行建职业学院内

021-66101477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1月16日-17日

1月18日-19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0471-4392381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1月25日-26日

1月28日-29日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027-85620977、85620979-8005、8006、8007

西安美术学院兰州培训中心

1月27日-28日

1月29日

甘肃画院兰州市城关区南冰河东路518号

0931-8818598、8812103

黑龙江东方学院

1月28日-29日

1月31日-2月1日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0451-86655180

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

1月28日-29日

1月31日-2月1日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九号

024-24692256、24694546

广西南宁市第五中学

2月14日-15日

2月17日-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华强路95号

0771-2410160

河北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月14日-15日

2月17日-18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0311-85333628、85333630

江苏无锡市湖滨中学

2月14日-15日

2月17日-18日

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0510-82810954、82810437-8026

湖南师大工学院

2月14日-15日

2月17日-18日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

0731-8644017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

2月15日-16日

2月18日-19日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0791-8506274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2月16日-17日

2月19日-20日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0532-85786211

江苏南通市招办

2月20日-21日

2月23日-24日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附8号南通市招办

013912859508、013003530886

河南郑州铁六中

2月21日-22日

2月24日-25日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0371-6997363、66952074

广东深圳行知职业技校 2月21日-22日 2月23日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北斗路文华花园20号 0755-25114678、25105824

山东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2月23日-24日

2月26日-27日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0536-8223019

西安美术学院

3月11日-13日

3月15日-16日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029-88222342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全部自备。

  (3)专业考试成绩将在4月中旬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专业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我院将签发“2008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简称“专业合格证”。凡在5月上旬未收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者,即未获准填报我院志愿,不再另行通知。陕西省考生我院将签发“2008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简称“专业合格证”,收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者可获准填报我院志愿。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高职录取以高考志愿表中愿、否上专科栏志愿作为参考)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录取原则:(我院2008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史论专业方向:文化课占70%,专业课占3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专业总分÷200×30)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按形体测试成绩为主

  (3)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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