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8.报考我校美术学(不含书法篆刻)、艺术设计(不含陶瓷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动画等专业,特征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特征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录取时以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特征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特征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9.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篆刻)、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等专业,特征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特征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其中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专业的综合分含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考试得分),按各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特征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特征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10.报考我校摄影与摄影(新闻摄影)专业,特征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特征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录取时以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摄影与摄影(新闻摄影)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特征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特征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11.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特征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分别按各专业男女招生计划比例,将其特征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各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特征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特征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12.报考我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专业,特征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将根据特征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特征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对于体育统考专业成绩男子90分以上(含90分),女子85分以上(含85分),特征分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达我校体育专业投档线的考生,我校可择优录取。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详见《南京师范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施办法》。
13.生物科学类专业实行宽口径招生,录取在该专业大类的前30名考生优先录取到基地班,第30名考生若投档分相同,则根据考生的选测科目组合及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考生。其余考生入学一段时间后按规定分成该专业大类的其他专业或方向培养。报考上述专业大类但又不愿录取到基地班的前30名考生,在志愿填报后,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录取到该专业大类的非基地班专业或方向学习。
14.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法学(2年外语+2年法学)、对外汉语(2年英语+2年对外汉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优良,英语口试成绩为良好(B)级或良好(B)级以上。
15.我校金陵女子学院的英语(实用英语、传媒英语)、会计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财务管理等专业只招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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