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表演、摄影(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方向)、照明艺术(舞台灯光设计、影视照明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美术学(文物鉴定与保护方向)、动画(动画设计与制作、游戏美术与策划方向)等10个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为: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成绩特别优秀,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动画专业录取时,参加中国传媒大学“小白杨奖”和“小白杨入围奖”的获奖选手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2008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考生的数学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江苏生源将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纯理工科类专业不接收所报专业志愿无理工类专业的理科调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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