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提醒:2008年军队院校招生政策解读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4日
内容导读:
参加面试、体检考生的数量,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院校第一志愿报考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区分指挥、非指挥类专业和男、女考生性别,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至4倍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确定后,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
五类考生可获优先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
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学科成绩好的考生。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军队院校同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一样,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现役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烈士子女,这五类考生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军队院校录取过程中,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招收保送生,其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解放军艺术学院执行教育部文艺类专业招收的有关规定,并由院校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