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5日
内容导读:
学校全称:首都师范大学
办学地点: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距校本部700米)、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初等教育学院通州部。
办学性质: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公办)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外语类各专业及汉语言文学(比较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小学教育(英语(Q吧))、心理学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报考外语类各专业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在录取时对英语单科和口试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2、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历史(基地班)、汉语言文学(比较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生物科学类、数学类专业在录取时,对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3、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和信息工程学院的各专业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录取时对数学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4、各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按照《首都师范大学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5、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条件。
6、在京招生计划中的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在本科二批录取,且需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08年6月28日上午8:00至下午15:00;面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初教院海淀部(海淀区通慧寺1号,人民大学附中西侧)。所有二批一志愿报考首都师范大学且成绩达到2008年北京市本科二批控制线的考生都可来校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7、今年我校数学科学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继续实施“2+2”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原设置的三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都按数学类录取。生命科学学院原设置的三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都按生物科学类录取。这两个学院的学生于第三学年在本院专业内(按一定比例)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8、今年我校美术学院将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模式,录取时参照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填报的志愿和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方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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