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另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不同的矛盾只能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只有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找出正确解决某一特殊矛盾的特殊方法,即“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从而取得成功
(单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另一方面,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如果割裂了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联系,就会导致“白马非马”的诡辩命题。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区别的。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单选)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矛盾的问题的精髓,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4.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多选)矛盾发展的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
(多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是:首先,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即主要矛盾转化为次要矛盾,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单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二)质量互变规律
(简答)度的含义以及把握度的意义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限度(或范围、幅度),它体现着质和量的统一。
掌握事物的度对于认识和实践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认识上,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注意决定质的数量限度,才能准确地认识事物的质。在实践上,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单选)所谓“注意分寸”、“掌握火候”、“适可而止”、“过犹不及”等等,都是要求在实践中坚持适度原则。
(单选)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
(单选)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简答)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以量变为前提和基础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多选)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割裂二者的统一,就会导致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单选)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的、革命的本质。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
(单选)否定是事物发展的推动力量。
(单选)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就要对一切事物采取分析的态度,要从实际出发,进行具体分析,反对不加分析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而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就是要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
(论述)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
事物的辩证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辩证的否定,由肯定阶段到否定阶段,再到否定之否定阶段,从而使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提示了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
(单选)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如果割裂了二者的统一,会导致循环论和直线论的错误。
(单选)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世界联系与发展的普遍规律,它带有很大的总括性,它的作用要在一个较长的过程中,在事物的发展完成一个周期(即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时,才能完整、充分地显示出来。
把握否定之否定规律,坚持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统一的原理,对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坚信社会主义的前途是光明的,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充满必胜的信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次,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有克服各种困难的精神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