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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民法学部分真题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6日

内容导读:

  简答题(56、57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6.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

  57.简述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三、辨析题(58小题,8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8.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说法。如果此处“权”限定为民事权利,请用我国民法中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制度和理论对此加以分析。

  四、法条分析题(59小题,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9.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试运用合同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五、案例分析题(60小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0.甲对乙享有30万元的债权,一直催讨未果。后甲因对丙负有债务,即以该30万元债权与丙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将该转让事实通知了乙。当丙向乙主张债权时,乙以该债权转让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予以拒绝。经调查发现,乙除对丁享有20万元到期债权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可供清偿,而且乙一直未向丁主张债权,也没有要求丁清偿债务之意。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其后果如何?

  (2)乙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何种合同保全措施实现债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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