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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传播艺术之美倡导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

来源:转载编辑:zhailiting发布时间:2010年9月6日

内容导读:人类学家把舞蹈当做一个民族的“标记”,那不依赖“第二工具”,看似简单却富于特征性的肢体语言,呈现着一个民族的情感、意绪、审美追求……在我60年的艺术生涯中,深深体会到传播“舞蹈之美”,是促进不同文明间对话的最好方式之一。----学网新闻频道

  当人类幸运地跨入了21世纪,享有着前所未有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成果的同时,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的情势下,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经历了发展社会生产力过程中所付出的种种代价,我们更渴望“和谐”——维系人类与大自然的和谐以及人类社会的和谐。这是近年来“保护文化多样性”话题越来越引起重视的原因。以“创造美、研究美”为己任的艺术家、学者,对此命题负有时代使命。

  我曾是舞者,也是舞蹈学者。人类学家把舞蹈当做一个民族的“标记”,那不依赖“第二工具”,看似简单却富于特征性的肢体语言,呈现着一个民族的情感、意绪、审美追求……在我60年的艺术生涯中,深深体会到传播“舞蹈之美”,是促进不同文明间对话的最好方式之一。

  众所周知,五千年文明古国的中华舞蹈有着光辉灿烂的历史和丰厚的文化遗存。所谓宋以后中国古典舞“失传”,是指以宫廷伎乐为主的(“阳春白雪”型)舞蹈逐渐融入戏曲,在某种程度上失去其专业艺术门类的独立性。但与民俗相伴——植根于生活沃土的各民族舞蹈却葆有顽强的生命力,在民众中自然传衍着。中国农耕社会及一些少数民族的原始社会形态相对漫长,许多民族的舞蹈得以保存着传统的“原生形态”,我们从先民那里获得了无比珍贵的赐予,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是当今世界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有着自身独立的美学体系。

  当我和外国朋友讲述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时,在概念界定方面,往往需要更多的解释与交流。事实上,当代中国民族民间舞,是一个包括了民俗学、人类学视角,内涵宏大的多层次概念。除在民众中流传着的“原生形态”舞蹈之外,还包括艺术家根据不同民族舞蹈的审美特质,提炼加工、创作的舞台艺术品。这种理念基于“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人”的世界观,它引领着中国艺术家对待民间艺术(含民间舞蹈)采取极其尊重、认真学习的态度。许多精美的舞蹈艺术品,正是通过扎实的田野考察,从人民的创造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以提取各民族舞蹈审美特质构建独具特色的“舞蹈语言体系”,结合艺术家独具匠心的创造,孕育出充溢着新鲜气息的舞蹈作品。它们构成了当代中国舞蹈创作的主流,也是我本人从事舞蹈表演和研究的主体。

  举例来说,聚居于我国南疆边陲的傣族中,流传着“孔雀舞”。它兼有古代图腾崇拜和小乘佛教的遗迹,通过“孔雀舞”的形象创造,体现出傣族超凡的想像力——寄寓着他们对于美的向往。传统的“孔雀舞”大多是男性独舞形式。上世纪50年代初,我向傣族民间艺术家学习“孔雀舞”时,老师身上背着沉重的“木架”,上面插着模拟型的孔雀羽毛,在“象脚鼓”“铓锣”的伴奏下起舞。那特殊的节奏型和模拟孔雀的美妙舞姿,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但是沉重的木架也限制了肢体动作的自由度。在认真采风、学习的基础上,已故舞蹈编导金明和演员密切合作,对传统形式的“孔雀舞”进行了大胆的加工、再创造。变男性独舞为女子群舞,去掉了模拟孔雀羽翼的沉重木架,服饰改成了缀饰着孔雀翎的大摆长裙(上衣则沿袭傣族妇女的传统样式)。我们在“节奏型、步伐、显要动作及流程、静态舞姿”等方面,尽可能忠实地保留其传统舞蹈动作的基本要素,伴以傣族熟悉的民族乐曲,以其固有的优雅风格,表现孔雀展翅开屏、湖边造影、吸水、沐浴、漫步等。一群少女组成一只“大孔雀”,瞬间,又变成一只只美丽的“孔雀”。创新型“孔雀舞”于1956年在全国专业团体汇演时引起轰动!我作为首演的领舞,日后在国内国际舞台上演出无数次,其生命力经久不衰。观众不仅从中领略了傣族舞蹈之美,也从中感受到一份祝福。

  但这种创造性变革,起初却受到部分傣族艺术家的质疑。已故周恩来总理很欣赏“孔雀舞”,更尊重傣族艺术家的意见。他建议此舞不一定冠以“傣族”,而只称“孔雀舞”——在演出中经受检验。所幸者,傣族群众渐渐喜爱上了这个作品,不仅承认它是傣族舞,而且舞台上的创新形式又回到群众中广为流传,如今已成为其民间自娱性的一种舞蹈形式。

  上述案例起码涉及美学的两个层面:一、以源自民间舞的动作元素作为舞蹈创作的语言基质,是否限制艺术家的个性化创造?二、提炼不同民族舞蹈的审美特质进行再创造,是否影响其传统美学风格的延续?

  回顾我亲历的创作过程,并非只是“过客式”地撷取“孔雀舞”的几个动作,把它当做设计舞蹈的“资源”;而是怀着热爱和兴趣,进行认真学习、研究。从准确把握动作形态的审美特征入门,体悟其中的文化内涵——把它作为特定民族生命体验和情感表达的一种特殊方式。渐渐融入其中,生发创造的灵性与激情——渴望把傣族心所向往却尚未充分体现的“孔雀之美”予以“代言”, 在心境与艺境的历练中,追求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结合。于是,看似相悖的审美取向,得以实现平衡与和谐。

  在我的记忆中,潴留了很多这样的审美与创造体验,并积累、升华为美学思考。

  这里所关注的“美”,不是人类共通的审美心理机制所决定的“大同”,也非因个人的气质、修养、人生体验所制约的“小异”。而是因宏观文化环境造就的具有民族文化特异性的“共有审美特征”。在民族内部它是“同”,对于不同民族而言,它又是“异”。这种审美特征的“异、同”,维系着各民族舞蹈风格的鲜明性和相对稳定性,却非一成不变。

  时代的变迁影响着人们的审美心理、审美取向,它往往在群众自然传衍的民间舞中有所反映,如流传于安徽凤阳、怀远一代的汉族民间舞“花鼓灯”,其源流可追溯至唐宋更替时期,其原初功能兼有祭祀与农乐,其场面宏大的群舞和表现男女情爱的双人舞构成的传统样式,流传至今。它不仅成为淮河地区群众欢庆节日的自娱性舞蹈,也催生了不少取材于“花鼓灯”的优秀舞台作品。此舞中的女角称“兰花”,早期大都由男性扮演,受封建社会审美观的影响,存在着以“跷功”模仿小脚的舞步。随着时代的发展,老艺人自动舍弃了模仿小脚的“跷功”,年轻人扮演“兰花”多为女性。这种变革并未影响这一舞种的基本风格。与此相类似的例子,在民间舞的发展中非绝无仅有。

  时代性审美观的变化,也直接、间接地影响着不同时期的舞蹈创作。相比较而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族舞蹈,如《荷花舞》、《红绸舞》等,崇尚自然、和谐之美,更贴近“原生形态”的舞蹈风格。而改革开放以后新生代舞蹈编导的作品,则采取夸张、变形的手法,追求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彰显主体意识。不同的艺术家取材于同一民族的舞蹈元素,由于自身生活感受、阅历的不同,可以创作出多样化的舞蹈,譬如当代十分著名的舞蹈家杨丽萍表演的《雀之灵》,与我们表演的《孔雀舞》各具审美特色。

  显然,时代性审美观的变化与艺术创作之间的互动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化地一概而论,却有规律可循。依我之见,举凡优秀的民族舞创作,无论以怎样的手法实现个性化的创造,都应凸显民族舞蹈的优质基因——不只关注动作形态,更要关注其文化特异性,这样才得以延续其“不相对于那个民族或那个时代”而具有恒久性的审美价值。“复制原生性动作”不可取,淡化或劣性变异更具危害性。如:当下,确有一些民族舞蹈(含专业性创作和旅游景点的表演)迎合低级趣味,追求感官刺激,严重损害了民族舞蹈的审美品位,是一种令人忧虑的倾向。

  以自身形体动作为艺术媒质的舞蹈,当人们亲近它时,会感悟到其作用于人的生理、心理的冲击力,更直接、更强烈。因此以传播舞蹈之美进行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存在一定的优越性。它所具有的直观性、形象性、动态性及其表意与审美、抽象与具象相结合的呈现方式,使这种“对话”在展现、观赏舞蹈美的分秒之间即可实现。但是,与其他艺术门类相比较,舞蹈存在着“自娱”与“娱人”的美感差异性,如画家与观众都通过视觉来欣赏绘画作品;演奏家、歌唱家都通过听觉来感受音乐。舞蹈却是通过动感来自娱,而娱人则要以他人的视觉来实现其审美功能。因此,对其审美、表意元素的分析,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真正“读懂”舞蹈——尤其是异域性的,并非易事。这说明,践行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不能浅尝辄止,而应在更广阔的文化背景和更高层次上,凸显各自的文化特色,使其更具深远意义。
  (本文系作者在第18届世界美学大会上的演讲)

 

 


新闻来源: 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