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三、招生对象
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根据学校办学要求,作如下补充规定:
1、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报考旅游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要求作肝功能检查,表面抗原阳性者不得报考以上专业。
2、学校的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建议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招生计划
学校本科计划为4000人,专科计划为120人。其中预留计划210人,主要用于招收经学校考核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平衡各省(市、区)生源。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网站(xszj.njau.edu.cn/zsxx)查询。
五、录取原则
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文件执行,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志愿确定原则: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专业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分值为“3、2、1、0”。
4、对于享受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按考生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5、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录取工作按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获得南京农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学校将根据承诺予以录取。
7、保送生录取办法: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并获得南京农业大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公示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8、考生可以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南京农业大学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xszj.njau.edu.cn/zsxx)查询。
9、学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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