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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通过率

来源:本站编辑:YY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9日

内容导读:司法考试通过率

年份

合格分数线

放宽地区分数线

通过率

2003

240

-

10.18%

2004

360

335

11.22%

2005

360

330

14.39%

2006

360

325

15.00%

2007

360

320

22.39%

2008

360

315

25.00%

2009

360

315

22%

2010

360

315

16%

2011

360

西藏:280

10%A类资格证)

内蒙、广西、新疆、宁夏四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五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305

四川、云南、贵州、甘肃、青海五省所辖的县(县级市、区)310

除以上十省(自治区)外,全国其他放宽地区:315

   成绩核查
  一般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查询成绩,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表示,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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