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通过率
来源:本站编辑:YY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9日
内容导读:司法考试通过率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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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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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地区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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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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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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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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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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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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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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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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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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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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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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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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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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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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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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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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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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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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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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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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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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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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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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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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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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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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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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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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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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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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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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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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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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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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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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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0%(A类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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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广西、新疆、宁夏四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五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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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云南、贵州、甘肃、青海五省所辖的县(县级市、区)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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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十省(自治区)外,全国其他放宽地区: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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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核查
一般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和声讯电话查询成绩,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表示,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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