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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打破四年限制

来源:本站编辑:蓝山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7日

内容导读:同等学力申硕打破四年限制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放宽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课程考试及国家统考的年限限制,并进一步明确上述渠道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范围。

  据了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年制定的《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规定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条件和具体程序。其中包括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申请人员学习研究生课程方式不限,但“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上述年限规定。即申请学位人员通过上述考试的期限不再由国家统一规定,而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规定。这一调整更加适应大部分人在职学习提高的特点和终身学习理念的要求,减少在职人员学业和工作相互影响的矛盾,为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了更加合理、宽松的学习空间。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办公室一位未透露姓名的男老师在电话中表示:“目前,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的年限仍为四年。”对于该校明年是否将会使申硕年限延长,他表示尚未接到明确通知。

  据悉,本次政策调整还扩大了申请人的范围。在原来“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了“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同时规定前置学位是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此项调整扩大了申请人群的范围,为更多的有深造需求的人员提供了机会。 
来源: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