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言资源开发应用中心是由教育部、国家语委指导的语言文字开发应用实体机构。中国语言资源开发应用中心的对外汉语教师培训和考核标准于2008年12月通过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的专家评审。
根据中国语言资源开发应用中心《对外汉语教师考试实施办法》,中心每年举行3次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5月、10月。
2011年度考试时间:1月15、16日;5月21、22日;10月29、30日。
一、考试内容
1.对外汉语教学基础理论
(包括对外汉语教学概论、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中国文化、跨文化交际);
2.对外汉语教学应用理论
(包括语音及语音教学、词汇及词汇教学、语法及语法教学、汉字及汉字教学);
3.模拟课堂教学。
二、报名条件
1. 参加过中国语言资源开发应用中心各地对外汉语教师培训但尚未参加考试者;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学生),且有志于从事对外汉语教育事业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申请考试,考试同时要求考生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无普通话水平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者需加试普通话;
无规定外语水平证书者(见第七条)需加试外语口语。
三、考试费用
报名费每人200元
考试费每人500元
加试费用每门50元
教材四册120元
四、报名方法
1. 考生可以就近在各地考点报名;
2. 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2寸蓝底证件照5张;
3. 如未取得规定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或者普通水平证书,需加试;
4. 考生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点击下载对外汉语教师考试申请表.doc,详细填写后,将此表格及其余文件以扫描件形式提交至如下邮箱:info@chinalanguage.org ,或者chinesetesting@yahoo.com.cn,邮件标题请注明“考试申请”。
五、2011年一月份考试安排
1. 报名时间:
一月份考试报名截至12月18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2. 考试时间:
2010年1月15日,笔试
上午:08:30~10:30 对外汉语教学基础部分
下午:14:00~16:00 对外汉语教学应用部分
2010年1月16日,模拟课堂教学
六、证书
各科考试均达到60分且普通话、外语合格者,可以获得中国语言资源开发应用中心颁发的《对外汉语教师研修合格证书》和国际汉语教育学会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执业能力证书》。
证书表明持证人全面学习并掌握了对外汉语教学核心课程内容,能说标准普通话,能较熟练地应用一门外语,具有较广阔的人文视野,了解教学对象的特点,具备了对外汉语教学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能胜任国内外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对外汉语教师研修合格证书》和《国际汉语教师执业能力证书》是:
1. 高等院校、中小学、语言教育机构聘用汉语教师的参考依据;
2. 相关机构选拔出国汉语教师的参考依据;
3. 考生在其他行业求职的能力证明。
七、考试认可的外语能力证明
1. 教育部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证书
2.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含日语、法语、德语、俄语)成绩合格证
3.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四级(含)以上证书
4. 新托福61分(含)以上成绩证明(有效期内)
5. 雅思考试5分(含)以上成绩证明(有效期内)
6.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3级(含)以上合格证
7. 德国大学语言能力测试(TestDaf)4级或5级(TDN3-5)语言证书
8. 韩国语水平测试(KLT)高级(5级或6级)合格成绩证明
八、关于补考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某门考试未达到60分,可以申请重考。如一年内未能通过补考,须重新申请考试。补考时考试费用为每门课200元,补考报名费每人100元。
如有变化,请以中国语言资源开发应用中心公布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