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GCT考试的命题及评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第二阶段,考生达到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到所报考的单位申请参加学校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据悉,所有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要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各培养单位将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将于2011年12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