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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监理师考试指南

来源:本站编辑:YY发布时间:2011年6月21日

内容导读:2012年注册监理师考试指南

    考试简介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已废止),最新的是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则上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注册监理工程师主考单位
      (一)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理管理工作。
  (二)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三)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
    预计2012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为2012年为5月下旬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
    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4个科目。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一)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
  (四)从事监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