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通知
来源:本站编辑:melody发布时间:2011年5月3日
内容导读:2011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4日—14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1年5月21日进行。
关于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教招考社发[2011]1号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
2011年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1年5月21日进行。今年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办法,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4日—14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除在职或聘用的高校教师可以报考外,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
2、各级各类学校中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行业的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生、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中等和初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程序
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主要操作流程》(见附件一)执行。
三、复习和命题的范围和依据
1、本次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考中等层次的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和依据;报考初等和高等层次的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复习和命题的范围和依据。
2、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两本书中后附的试卷结构和标准样卷为依据。我区试卷分为试卷I(客观题,占60分,采用在答题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试卷Ⅱ(主观题,占40分,采用在试卷上直接填写答案的形式答卷)。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认真做好2011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
2、根据本盟市实际情况设立报名点及考生报名有偿服务中心,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网上报名主要操作流程》及有关政策规定,准确细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协助和督促考生认真做好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照片采集、资料收集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
3、凡需征订复习资料的考生,在现场照像、确认信息时一次性交付书款,盟市汇总后在2011年3月16日前上交自治区招考中心考务二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中等)每本10.0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中等)每本12.00元;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初等)各15.00元,《教育学考试大纲》(高等)每本1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高等)每本12元;
4、提醒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即从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及时报考另一科;
5、认真做好对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加强考务管理,杜绝错装答卷等现象的发生;
6、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军官证)“两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7、各盟市招考中心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做好2011年的考试工作;
8、了解和熟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附件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报名点和盟市招考中心的工作,准确无误地采集和上传各类信息,认真保管好考生信息资料。
各盟市招考中心在网上报名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对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自治区招考中心考务二处报告。
五、成绩复查办法、范围及时间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以向盟市招考中心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由盟市招考中心汇总后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处。复查时间自网上公布成绩之日起的30日内提出成绩查询有效。复查成绩必须通过各盟市招考中心登记汇总,超过各盟市成绩复查登记汇总时间的,一律不予受理。
复查范围是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等。执行评分标准宽严的问题,不属于复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