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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司法考试成绩单领取时间

来源:转载编辑:zhailiting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日

内容导读:成都考区应试人员自今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在成都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成都市柿子巷11号成都市法律服务中心五楼)凭考生身份证、准考证领取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学网新闻频道

  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0日开始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20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查询本人成绩。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成都考区应试人员自今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在成都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成都市柿子巷11号成都市法律服务中心五楼)凭考生身份证、准考证领取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

  据介绍,今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为315分。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自考试成绩公布之15日内,即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局申请分数核查,填写《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查分申请表》。(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核查范围是对试卷四分数有异议和对一、二、三卷无成绩有异议。)超过公告期限的不再受理。

  此外,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公告称,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在2010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向成都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并在异地报考的申请人,自12月1日起7日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成绩通知书,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报名资料调转至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手续,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成都市司法局提醒,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成都商报记者 郑钰飞

 

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