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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职研究生艺术硕士报考条件及考试大纲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10年9月1日

内容导读:

艺术硕士(MFA)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领域

设音乐、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舞蹈、美术、艺术设计8个招生领域,每单位设招生领域一般不超过2个,且必须具有本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共计3门。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实行全国联考。

2010年在职艺术硕士招生院校及限额(33所)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北京大学

50

清华大学

50

北京师范大学

50

首都师范大学

50

中国传媒大学

80

中央音乐学院

50

中国音乐学院

30

中央美术学院

50

中央戏剧学院

50

中国戏曲学院

30

北京电影学院

50

北京舞蹈学院

30

沈阳音乐学院

30

鲁迅美术学院

30

东华大学

30

上海音乐学院

50

上海戏剧学院

50

南京大学

50

苏州大学

50

南京师范大学

50

南京艺术学院

50

中国美术学院

50

厦门大学

50

福建师范大学

50

山东艺术学院

30

武汉理工大学

50

湖北美术学院

30

武汉音乐学院

30

广州美术学院

30

 四川音乐学院

30

西安美术学院

50

解放军艺术学院

20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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