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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02年法理学复试试题(比较法部分)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2月13日

内容导读:

  1、阐述“common law”与“jus commune”的各自含义,比较它们之间的异同。(15分)

  2、简述伊斯兰法系的现状。(10分)

  3、试析欧洲大陆近代法典编纂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哲学背景。(25分)

   4、试论英美法系“程序中心主义”的主要表现。(25分)

  5、比较中西法律传统的主要特点。(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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