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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指点: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学复习实用技巧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1月10日

内容导读:
   1、要做到胸中有沟壑
    就是说在开始复习刑法前,要对刑法的整体结构有一个清晰的了解,能够把各个知识点归到相应的大项中。对刑法的框架有一个全局性的总体把握,这是一种减负的工作。我们要知道刑法总则其实只有两部分内容:犯罪论和刑罚论。关于定罪的属于犯罪论,例如刑事责任年龄、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关于量刑的属于刑罚论,例如自首制度,立功制度,数罪并罚制度等。分则共有十章,是按犯罪侵犯的客体的严重程度从重到轻依次排列的,军人违反职责罪排在最后是因为其是特殊主体的犯罪。
    2、要注意对刑法学复习的重点、难点和易出错点的把握
    刑法学课程复习重点。根据刑法学科自身的特有规律,可以简要地分为总则方面的复习重点和分则方面的复习重点。现依据《考试大纳》,简要说明与分析如下:其一,刑法总则部分。刑法总则部分的复习重点是比较集中和突出的,广大考生首先务必全面系统地学习、研究,对刑法总则的方方面面,刑法总则的每一章节、每一条款项均应有所涉及、有所了解,然后再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上述所谈及其它未尽的重点部分进行集中详细和充分展开学习研究,甚至是专题式地研究。如对某一重点问题(往往也是难点和易出错点),我们不仅要知道法条是如何规定,更要知道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该规定的立法精神是什么?当理解发生歧义时何种观点相对更为合理可取?相关法律应当如何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研究相关内容时,应尽可能地多研读权威教材、专著及至相关论文,进行综合比较,形成自己的合理见解。刑法总则部分的复习重点较多,是全部刑法学复习重点最为集中的地方。主要包括:
    (1)刑法基本原则;
    (2)刑法的效力范围;
    (3)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理论可谓是整个刑法学的核心内容;
    (4)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5)共同犯罪问题;
    (6)一罪与数罪;
    (7)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8)刑罚及其种类;
    (9)量刑制度;
    (10)刑罚执行制度。主要掌握两大刑罚制度——减刑与假释的基本内容:条件(如对象条件、实质条件、限度条件)、适用程序、减刑后的刑期计算、假释考验期及考验期限内的考察、假释的法律后果等,还应留意减刑、假释与其他法律制度如减轻处罚、缓刑、监外执行等之间的相互区别;
    (11)刑罚消灭制度。其二,刑法分则部分的复习重点主要集中在分则若干章节中,即要求广大考生认真熟练掌握若干重点的罪名。根据《考试大纲》,在刑法分则所确定的410个具体罪名中,需要考生作为重点掌握的有86个,约占总数的1/5。其中分量比较重要的几个章节主要包括:第二章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四章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第六章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以及第九章的渎职罪。 考生应该对刑法分则所有的罪名有一个全面整体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掌握常见的、多发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刑事责任规定,对于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尤应投入更多的精力。刑法学复习的难点。所谓难点是相对而言的,简单地说是相对那些主要靠记忆就可理解运用的知识点而言的,是需要广大考生深入思考、综合比较、理论联系实际后才能熟练掌握的那些知识点。相对来说,刑法学的难点主要在总则方面,因为刑法总则规定的是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总则在刑法典中处于指导地位,分则是总则这些原理、原则的具体化,要正确地运用分则,必须以总则所规定的原理、原则为指导和依据,而且刑法典总则规定的相对精简、抽象。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可以这么说,刑法学学的好不好关键在于能否完整、系统地理解刑法总则。
    刑法学考试中易出错点。在谈了复习重点、复习难点之后,对于易出错点有哪些,基本上就一目了然了,实际人从近几年来的入学考试及平时的模拟训练看也确实如此。
    (1)就总则而言,易出错点或出错率较高的知识点主要包括: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中的未遂与中止的区别、罪过形式中的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等罪过形式的判断、刑罚制度中的刑期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变更、数罪并罚原则适用等方面。对于这些问题,客观地说确实有一些难度,如犯罪中止与未遂的区别、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有认识的过失)的区别等在刑法理论尚有多种学说争鸣、莫衷一是,但对于广大考生而言,要求我们掌握的主要是比较通行的观点(即通说),这些理论观点也体现在大多数权威教材中。
    (2)关于分则方面的易出错点,相对总则而言,其分布面较广,而且多数是法条规范性的问题。对于这些易出错点,一个最为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熟记法条尤其是典型个罪的法条,从而理清这些个罪的特征。分则中另一个易出错点就是某些相类似罪的区别,如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致死)罪、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等。对此,我们在学习、复习这些个罪时,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比较记忆,分别从主体、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目的)、客观表现方面、客观、对象以及法条的关系(如有无法条竞合等关系)等方面进行纵横比较。再者,学习分则要善于总结、寻找一些个罪的特别之外(特色)或法条的特别规定,如关于规定有"绝对死刑"的犯罪有哪些。对这类具有特殊性而又有一定规律的问题,常是考试的考点所在,如果我们能够事先有足够的认识并进行了重要的总结归纳,则完全可以避免出错丢分现象的存在。
    3、精做真题强化应试能力
    真题对于广大考生而言,是复习准备法律硕士考试的宝典,因为真题本身具有启后的重大导向作用。它会真实全面的诠释以往考试的考察方向、考察重点、考察模式,也会客观准确的昭示未来考试的考察方向、考察重点、考察模式。从某种程度上说,演习过去的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法律硕士范围很广,内容繁多,考试重点在于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而历年真题就是基本知识点的集中反映。考生应以真题为准,对真题加以精解分析,通过对真题的演习,来深化对基本知识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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