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在职硕士新闻
正文
字体:

2006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新变化汇总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5年10月14日

内容导读:
      刑法

第一章

第一节

增 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

第三节

增 确立刑法空间效力的范围的学理依据

第三章

第五节

增 罪过、犯罪主观方面与犯罪客观方面的关系

第四章

第三节

增 犯意流露和犯罪预备。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

第四节

增 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第五节

增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

第五章

第一节

增 共同犯罪的认定

第三节

增 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六章

第一节

增 法条竞合关系及法条竞合犯

第八章

第二节

增 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

第九章

第三节

增 累犯和再犯的区别。单位犯罪自首

第十章

删 与第一节刑罚执行概述

第十三章

增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十四章

增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第十五章

增 持有、运输、出售、购买、提供伪造的信用卡、非法持有、骗领信用卡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删 信用卡诈骗罪

第十八章

增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二十章

增 滥用职权罪

民法

第二章

增 第三节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二、民事权利的类型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三章

第一节

增 公民与自然人的区别

第七节

变更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类型

三、个人合伙的成立

四、个人合伙的变更

五、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五章

第二节

增 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有因民事法律行为与无因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章

变更 行为内容合法合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节

增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第六章

第三节

删 代理证书

第八章

删 第三节物权的民法保护

第十章

增 第四节建筑物区分所有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概念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特征

第十一章

增 第四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第十二章

第四节

增 质权消灭的原因

第十三章

第一节

增 主债和从债

第十五章

第二节

增 尊严权,信用权

法理

增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学

一、法学的含义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

第二节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含义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意义

第四章

增 第四节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一、当代中国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二、当代中国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第五章

第三节

增 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

第四节

增 法律效力的概念

第十三章

增 第二节法治与民主

一、法治与民主的一般关系

二、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第十四章

第三节

增 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宪法

第三章

第一节

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法制史

第二章

第三节

增 行政立法

第三章

第三节

增 行政立法

第四章

第二节

增 行政立法

第六章

第一节

增 司法组织体制

试卷结构变化

基础无变化

综合 单选变为45分

多选变为36分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