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介绍
来源:转载编辑:湛湛发布时间:2011年7月27日
内容导读:2011年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介绍。
其 它 事 项
一、凡参加双排键、葫芦丝考试的考生,与考级办公室联系后另行报名。
二、考级证书发放
考级证书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发送(限上海市内,崇明、横沙、长兴三岛除外)。若证书未收到(不含九、十级),请自发证日起二个月内拨打电话15801889187查询证书发放情况,逾期不受理发放证书事宜。
如遇邮寄地址变更请在发证前(最后二周关闭修改地址通道)及时通知考级办公室,以免证书遗失。传真电话:64740868,传真内容写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申办事宜、联系方式及修改后的邮寄地址
报考九级以上(含九级)的考生,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信息联下端如实填写乐理考试信息,如果当年同时报考乐理考试也须填写当年报考的准考证号或当年的年份。仅乐理成绩合格只发放乐理证书。未能通过乐理考试或没有填写相关信息的考生,将暂缓发证。
有特殊原因不办邮寄的考生须报名时在报名处登记入册。并保留准考证和邮政收据至领证结束。取考级证书的时间为各专业证书发放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之后的一个月内凭考生准考证在考级办领取,节假日除外。
三、开具证明
如有考生需提前开具成绩证明的,在简章规定公布成绩的时间后办理。
四、补办证书
凡证书遗失,请及时与我院考级办公室联系进行补办,补办时请携带好报考人的有效证件和照片。考级办只补当年证书,隔年一概不补。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证书,补办证书收取工本费15元。
五、未收到证书
如证书未收到(不含九、十级),请自发证日起二个月内拨打电话15801889187查询放发情况,逾期不受理证书查询事宜。
六、退费办理
凡是在考级中成绩未能合格或弃考者,将退还报考人证书制作费15元和邮递费10元,请务必携带报考人准考证和快递发票办理。
七、退费时间
接待期限为自发放相关专业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的每周四下午2:00-4: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退费事宜。寒、暑假期间不接受退费。如遇退费期间正值寒暑假,则开学后顺延至满规定期限。
八、退费地点
上海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考级办公室(图书馆2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