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2011年10月自考报名须知
欢迎您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办学形式灵活、开放,没有入学门槛,没有工学矛盾,费用低廉,报考者不受招生计划及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考生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经审核即取得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为了您能充分了解自学考试并顺利地进行10月自学考试报名和考试,请详细阅读此须知:
1、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2日、23日,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形式,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18日—24日,考生持准考证到各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或有关集体报名单位报名,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采集数码相片。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8日—8月15日,老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按报名说明办理报名手续,并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须使用建设银行或中信银行的卡或折,持准考证到当地银行免费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领取密码卡。考试通知单在考前1周到所选择的报名点领取。报名考试费每科32元。
所有考生考试通知单均可在考前1周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打印。
2、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考生需到济南报名考试。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和电子商务(专科)专业我市不接受考生报名。
公安、中药、护理、中医护理、药学等专业只接收其行业的在职人员报考。
3、首次报考,必须交验身份证并进行照片等信息采集。报考时,应了解专业考试计划,认真阅读“报考手册”,仔细填涂“报名卡”,认真校对报名、报考信息并签字,如有差错而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4、报名后,请抓紧时间学习,提高应试能力,自觉加强遵守考场纪律,对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单科成绩判零分;各科成绩均判零分,一年内不准报考;取消档案内所有成绩,三年内不准报考的处理,严重者,报请公安部门按扰乱社会治安处理。同时,考生每作弊一次推迟半年毕业,本科生同时取消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5、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对《考生守则》重新修订,考生须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请注意!
6、经济法(本)、市场营销(本)、护理学(本)、教育管理(本)进行学分制试点,分别安排9门核心课程,选考课程从自学考试中已开考的所有课程中选择,完成规定学分即可毕业。
7、全部本科专业均可免考英语(二),但需加试课程满14学分。
8、按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包括技能考核、毕业考核)合格后,务于11月下旬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合格证书到原报名点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及时办理毕业手续。
9、全部课程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时须准备0.5mm签字笔和2B铅笔。
10、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登陆威海教育网(www.whedu21.com)“自考分数查询”栏查询。
11、详细报名地址:
环翠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文化东路5号 鲸园小学院内) 5231645
乳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乳山市新华街53号 ) 6622397
文登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文登市昆嵛路14号 教育局院内) 8460404
荣成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荣成市蜊江教育局院内 ) 7562344
咨询电话: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自考科 5810202
咨询网站:威海教育网(www.whedu21.com)“自学考试”栏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www.sdzk.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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