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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4月自考真题(涉外经济法)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7年2月28日

内容导读: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涉外经济法试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D 2.C 3.B 4.C 5.C 

  6.C 7.D 8.D 9.B 10.B 

  11.D 12.B 13.A 14.D 15.C 

  16.B 17.B 18.C 19.B 20.A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1.ABCDE 22.ACDE 23.ACDE 24.ACD 25.ABD 

  26.BE 27.ABDE 28.ACDE 29.BCDE 30.BC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1.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除依法可免除责任者外,应当承担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

  32.是指特定国家对外国投资的一般态度,是特定国家为接受或吸引外国投资所具备的条件。特定国家的投资环境一般是指该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状况。

  33.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34.是指以自有外汇资金向境外债权人或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承诺,当债务人未按合同规定偿付外汇债务时,由担保人用外国货币履行偿还义务的保证

  35.是当事人约定自愿将其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已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来加以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6.
  涉外投资包括间接投资与直接投资两种形式。
  
  间接投资是通过借贷资本的输出,即通过借款,由外国政府、企业及个人把资本输进我国的一种投资方式。直接投资是通过生产资本的输出,把资本直接投放到我国进行生产或经营的一种投资方式。
  
  两种投资形式的区别在于,间接投资者只能获得信贷的股息、红利等,即对投资企业无控制权,无经营管理权。直接投资者则除了直接承担投资企业的风险,分享投资企业的盈利外,还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企业有不同程度的直接控制权。

  37.
  国家限制国际服务贸易的原因有:
  
  (1)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保护生态环境;

  (3)建立或加快建立国内特定的服务行业;

  (4)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38.
  商检制度是商品检验部门依法或依合同对商品的质量、数量和包装等进行检测与鉴定,以确认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标准的制度,其主要作用在于有利于保 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等合乎规定标准。在进口方面能防止各种不合乎法定标准和约定标准的商品进口,有利于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相关的进口商和消 费者的利益;在出口方面则有利于增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国家的信誉和出口厂商的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五、论述题(本大题16分)

  39.
  所谓倾销是指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构 成倾销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低于正常价值的低价销售;

  (2)损害事实存在;

  (3)倾销与实质性损害有因果关系。(2分)
  
  所谓补贴是指政府为刺激出口,对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实行特殊政策,给予特殊的经济上或财政上的支持措施。构成补贴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补贴存在;

  (2)损害的存在;

  (3)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倾销与补贴之间的共同点是:

  (1)两者都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做法”;

  (2)两者都会给进口国工业造成损害。
  
  倾销与补贴之间的区别是:补贴是政府的行为,给予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特殊的经济上或财政上的支持,而倾销是一种企业自身的行为。

  反倾销是指各国通过对倾销商品征收反倾销税的方式,限制进口的一种法律手段。

  反补贴是指进口国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工业,对不公平贸易的进口商品征收反补贴税的一种法律手段。

  对外贸易秩序是指国家运用法律措施规范对外贸易竞争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与不公平交易,维护本国经济利益,从而形成对外贸易井然有序的发展局面。
  
  反倾销与反补贴对维护对外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1)反倾销与反补贴是国家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可以克服行政手段的任意性。

  (2)由于倾销与补贴都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做法,国家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措施,可以制止不公平交易,规范贸易竞争行为。

  (3)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以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4)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的实施,可以限制进口,合理调节进出口贸易,避免对外贸易损失,保护本国工业。

  (5)反倾销与反补贴也是适应国际间发展贸易关系的需要,对维护国际经济贸易新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六、案例题(本大题14分)
  
  40.
  (1)原合营合同存在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修改的原因或如何修改。

  ①第(2)项的内容不符合,应修改为“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第(3)项的内容不符合,修改的原因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因此,在5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中,乙公司的出资至少是125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不符合法定标准。

  ③第(4)项的内容不符合,修改的原因是:我国法律禁止中方合营者为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提供担保。

  ④第(5)项的内容不符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甲公司的第一期出资400万和乙公司第一期出资的100万都低于15%这个比例。

  ⑤第(7)项的内容不符合,应修改为:“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

  ⑥第(8)项的内容不符合,应修改为:“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2)合营企业成立后,乙方的行为存在以下问题

  ①合营企业成立于2001年6月23日,按法律规定,合营各方的第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3个月内缴清。乙公司在2001年9月30日才缴付第一期出资,超过了3个月的期限,已构成违约。

  ②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原因是:其一,乙公司的转让没有经过甲公司的同意;第二,乙公司的转让没有经过审批机构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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