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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第六章 国际课程实验班
第二十一条 国际课程实验班项目是我校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合作培养护理学专业本科生计划。本项目的学制为:3+2,前3年学习在我校完成,若全部成绩合格且雅思分数达到6.5分,继续赴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学习2年,成绩合格同时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获南京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和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学士学位。
在我校学习,每年学费为19200元人民币(不包括住宿费、教材费、雅思培训考试费、出国签证费和其它杂项费用)。在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学习,其收费标准按该大学当年对外发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由昆士兰科技大学收取。(详细内容参见我校招生网站)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录取考生。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新生入学时在江宁校区就读,七年制新生第一学年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或河海大学就读。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目前共设有各类奖助学金计31项,学生获奖、助学金人次高达6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学费普通类本科学生(不含国际课程实验班专业)每生每年46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从第六年起,开始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南京医科大学颁发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南京医科大学学位委员会授予学士(或硕士)学位。七年制优秀学生,经选拔可直接升读博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康达学院是我校设置的独立学院,其招生简章详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康达学院咨询电话:02586864012,02586864022。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2008年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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