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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⑿ 录取中的照顾政策,遵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⒀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校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6、学费标准:艺术类各专业15000元/学年;普通类和体育类各专业13000元/学年。

7、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8、联系电话、网址:招生办(0523)86152006、86152200

                   招生网址http://www.nnutc.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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