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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科技大学07内地本科生招收简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7年3月2日

内容导读:

  4.7 香港境内银行转帐:

  于香港境内银行办理转帐,将申请及评审费港币400元直接存入上述恒生银行帐号,并将存款单回条原件交至本处。

  4.8 支票恕不接受。

  4.9 申请人请自行保管付款证明单据之复印本。

  必须递交之申请材料

  5.1 填妥之申请表格原件一份、另复印本两份(只适用于填写入学申请表格的申请人);

  5.2 申请及评审费付款证明单据的原件,或汇票原件;

  5.3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本两份;

  5.4 申请人的学生证复印本两份;

  5.5 “国际/全国学术竞赛奖项” 或全国范围举行的 “科技创新大赛” 之奖项证明书的复印本两份(如有填报);

  5.6 所有复印本请以A4纸张复印。

  填报高考资料

  6.1 申请人必须填报高考考生号及高考准考证号,以便本校向各省巿的招生办核实申请人的高考成绩。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时未能提供,必须于2007年6月12日或之前通过网上户口自行填报。

  6.2 申请人必须在高考发榜后立即将其高考成绩以网上填报或传真方式通知本校,以便本校能尽快确定申请人是否有面试资格。若因未能及时向本校呈报高考成绩而错失面试机会,后果将完全由申请人自负。

  6.3 申请人必须确保其申请表上所填写的内容以及向本校申报的高考成绩均属真确,并无遗漏。本校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有关证明,以作核对。如若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其申请及录取资格将被立即取消,一切已缴交的费用槪不退还。

  网上户口

  7.1 每位成功办理申请的申请人均获本校的入学申请系统编发一网上户口,并会收到本校发出的申请确认电邮,内含申请人网上户口的用户名称及密码。

  7.2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户口更改个人资料、专业选择、填报高考号及高考成绩等。

  残疾声明

  8.1 申请人若有残疾,无须在现阶段声明,以保证其申请获得平等处理。但在选择专业时,务必慎重考虑其身体状况是否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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