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成人高考新闻
正文
字体:

解读2006成人高考专升本大纲新变化-法学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7月26日

内容导读:

  债权

  变化一:新增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等知识点,提高了2005年大纲中债的概念和特征知识点的学习要求。

  变化二:2005年大纲中合同法的一般原理章节新大纲修订为合同法总论,对原先相关知识点的要求都更明确和细化,例如新大纲要求对合同的条款,包括提示性条款、格式条款、免责条款等都提出具体把握要求。

  变化三:合同法分论章节对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提高了学习要求,并要求学生掌握赠与合同撤消的种类。提高了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知识点的要求,增加了内容。

  人身权

  变化一:提高了人身权概念、特征的学习把握层次。

  变化二:删去了对亲属权和监护权的考察内容。

  知识产权

  变化一: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的学习要求提高。

  变化二:新增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这一知识点。

  变化三:著作权作为一项重点学习内容,新大纲补充了相关的知识点。

  变化四:2006年大纲现在要求掌握我国专利权三种保护对象的概念、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理解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对象及原因。

  变化五:新大纲要求对商标权的无效、被撤消和终止的情形等进行了解。

  继承权

  变化一:2006年大纲要求理解继承的概念和特征,并了解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而这两点与2005年大纲的学习要求层次刚好相反。

  变化二:新增加了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特征及效力的知识点考察。

  民事责任

  变化一: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再做具体考察要求。

  变化二:新大纲对预期违约、实际违约等新知识点作出要求。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