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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10日

内容导读:

五、艺术特长测试时间、内容及等级评定

  1.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审查后,将对审核合格者随机安排其专业水平测试时间,考生可于2008年1月10日—16日工作时间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4234),咨询考试时间。请考生于2008年1月19日、20日两天到北京师范大学团委领取准考证。

  2.我校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拟定于2008年1月21日-23日期间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

  3.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并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对考生的艺术专业水平进行等级评定,并择优颁发我校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水平等级认证证书,证书分A、B两个等级。考生自备备考项目节目2个,每个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将在考生自备节目中抽取一个进行测试,并对各项目相关科目进行加试:器乐加试视奏;声乐加试视唱;戏剧加试即兴表演等;舞蹈加试基本功和即兴表演。

   4.参加专业水平测试获得等级认证证书者,另需参加冬令营期间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最后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数、专业测试水平(一般应是A级)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确定我校2008年拟招收艺术特长生合格者名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考试时间1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留意冬令营期间现场和网上通知。 字串3

  六、文化考试


  考生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中学生艺术冬令营。 字串6

  2.参加冬令营并被我校确定为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者,在填报高考(Q吧)志愿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对于设置省级艺术特长生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艺术特长生资格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字串2

  3.已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在高考招生录取时,将享受国家招生政策允许的优惠条件(按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文件执行)。


  4、专业安排: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可以选报我校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之外的所有专业(如汉语言文学、法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心理学、信息科学技术等)。最终录取专业将综合考虑本人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而定。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五、艺术特长测试时间、内容及等级评定

  1.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审查后,将对审合格者随机安排其专业水平测试时间,考生可于2008年1月10日—16日工作时间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4234),咨询考试时间。请考生于2008年1月19日、20日两天到北京师范大学团委领取准考证。

  2.我校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拟定于2008年1月21日-23日期间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

  3.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并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对考生的艺术专业水平进行等级评定,并择优颁发我校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水平等级认证证书,证书分A、B两个等级。考生自备备考项目节目2个,每个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将在考生自备节目中抽取一个进行测试,并对各项目相关科目进行加试:器乐加试视奏;声乐加试视唱;戏剧加试即兴表演等;舞蹈加试基本功和即兴表演。


  4.参加专业水平测试获得等级认证证书者,另需参加冬令营期间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最后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数、专业测试水平(一般应是A级)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确定我校2008年拟招收艺术特长生合格者名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考试时间1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留意冬令营期间现场和网上通知。 字串3

  六、文化考试


  考生按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七、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中学生艺术冬令营。 字串6

  2.参加冬令营并被我校确定为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者,在填报高考(Q吧)志愿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对于设置省级艺术特长生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艺术特长生资格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3.已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在高考招生录取时,将享受国家招生政策允许的优惠条件(按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文件执行)
  4、专业安排: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艺术特长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可以选报我校除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之外的所有专业(如汉语言文学、法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心理学、信息科学技术等)。最终录取专业将综合考虑本人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而定。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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