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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10日

内容导读: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

  4、如果考生所在省(区)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未获得考生所在省(区)专业统考合格证者(不进行统考的省份和专业除外)。

  报考办法

  考生先到户口所在省(区)招生办参加高考艺术类报名资格审核,然后参加所在省(区)组织的专业统考(不进行统考的省份和专业除外),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院专业考试。

  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发放的《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考生持各地区招生办编定的报名序号(8位),外省考生持各地区招生办编定的高考考生号(14位),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吉林艺术学院各考区考点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费20元,参加初试的考生交初试费80元,进入复试的考生交复试费100元,不受理函报。

  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

录取原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区)招生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本科:表演类(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的服装表演方向、表演、导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非表演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的总分择优录取。教育类(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占40%与文化课成绩占60%核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动画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专业课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理论类(音乐学、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占20%与文化课成绩占80%核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要做适当要求。

  同等条件下,具有体育专长(仅限乒乓球和体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专科:考生在取得我院承认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高考志愿填报

  考生经专业考试合格后,持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或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填报志愿,参加2008年全国高校招生考试。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外语仅限英语,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我院的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按艺术类报考,必须将我院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填报的专业必须与我院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中的专业一致。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现代传媒学院的外省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将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志愿信息表复印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为准),以作录取依据。

  相关规定

  1、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材料与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2、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2008年新生学费将有所调整,具体标准按吉林省财政厅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待上级文件下达后再向社会公布。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内未达到学院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学籍。

  6、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7、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音乐编辑与出版方向)

  初试:

  1、音乐学常识(笔试、参考书:《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著);

  2、面试(有关音乐艺术方面的相关问题)。

  复试:

  1、音乐方面命题议论文写作(1000字左右);

  2、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车尔尼299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3、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初试:

  1、基本乐理(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2、四部和声写作(参考书:《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

  复试:

  1、旋律发展、歌曲写作(参考书:《歌曲写作教程》樊祖荫著);

  2、钢琴演奏:车尔尼299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3、听音笔试。

  (三)音乐表演专业

  初试:

  1、声乐方向: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2、钢琴(含钢琴艺术指导)方向: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三声部以上(含三声部)复调作品一首。

  3、西洋管弦方向:任选大、小调音阶各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4、民族乐器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5、电子音乐方向:乐曲一首(乐器不限);视奏。

  6、现代器乐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7、流行音乐演唱方向: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复试:

  1、声乐方向:歌曲二首(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其中一首是外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民族声乐除外)。

  2、钢琴(含钢琴艺术指导)方向:乐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或协奏曲的快板乐章,变奏曲全部)。

  3、西洋管弦方向:奏鸣曲;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与初试曲目不同)。

  4、民族乐器方向:大型以上乐曲一首(与初试曲目不同)。

  5、电子音乐方向:其它乐器演奏;面试(有关本专业的相关问题)。

  6、现代器乐方向:乐曲一首(与初试曲目不同);面试(有关本专业的相关问题)。

  7、流行音乐演唱方向:歌曲二首(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其中清唱一首);面试(有关本专业的相关问题)。

  加试:

  1、凡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加试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2、声乐方向考生需要参加喉检。

  美术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美术学专业(美术馆管理、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品经营与拍卖、鉴定与修复方向)

  初试:

  考生持本人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一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

  1、素描(静物);

  2、美术理论。

  (二)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方向)、雕塑专业

  初试:

  考生持本人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一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

  1、素描(人物头像);

  2、色彩(人物头像)。

  设计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艺术设计专业

  1、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装饰艺术、数字艺术方向

  初试:

  考生持本人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一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

  1、素描(人物头像);

  2、色彩(人物头像);

  3、基础设计。

  2、服装表演方向

  初试:

  1、面试;

  2、形体测验;

  复试:

  1、走台;

  2、才艺展示。

  戏剧影视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表演专业

  初试:

  1、演唱(自备歌曲一首);

  2、形体(自备舞蹈、体操、现代舞或武术);

  3、集体小品(根据主考教师要求进行)。

  复试:

  1、朗诵(诗歌、散文、寓言或小说一篇,3分钟内完成);

  2、双人小品(由考生当场抽题)。

  (二)导演专业

  初试:

  1、演唱(自备歌曲一首);

  2、形体(自备舞蹈、体操、现代舞或武术);

  3、集体小品(根据主考教师要求进行)。

  复试:

  1、即兴讲故事(由考生当场抽题);

  2、事件小品(由考生当场抽题)。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

  1、自备散文朗诵(只限散文,3分钟内完成);

  2、形体(集体、即兴,根据主考教师要求进行)。

  复试:

  1、即兴播音(由考生当场抽题);

  2、即兴评述(由考生当场抽题)。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采编播方向)

  初试(面试):

  1、自我介绍(1分钟内完成);

  2、才艺展示,考生可向考官展示本人文学艺术方面的作品、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3分钟内完成)。

  复试:

  1、自备散文朗诵(只限散文,3分钟内完成);

  2、采编创意(笔试)。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方向)

  面试:

  1、才艺展示,考生可向考官展示本人文学艺术方面的作品、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3分钟内完成);

  2、当场抽签回答问题,考察考生对文艺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语言表达的能力(内容以高中大纲内应掌握的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为主,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相关的影视、新闻媒体等艺术知识为辅)。

  舞蹈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

  2、即兴表演测试;

  3、教学能力测试(动作讲解和示范测试)。

  (二)舞蹈学专业(社会舞蹈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

  2、即兴表演测试;

  3、模仿能力测试。

  (三)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

  2、即兴表演测试;

  3、个人技能测试。

  (四)舞蹈编导专业(现代舞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现代舞);

  2、即兴表演测试;

  3、个人技能测试。

  (五)舞蹈编导专业(歌舞表演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

  2、即兴表演测试;

  3、自备歌曲演唱。

  (六)舞蹈编导专业(国标舞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国标舞);

  2、即兴表演测试;

  3、模仿能力测试。

  动画艺术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动画本科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我院美术学院绘画专业或设计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方向除外)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

  艺术教育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

  初试:

  1、演奏练习曲一首或乐曲一首(乐器不限);

  2、演唱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复试:

  1、演奏乐曲一首或演唱歌曲一首(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

  2、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3、面试:身高、形体、朗诵等综合测试。

  (二)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方向)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美术学院绘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

  专科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表演专科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我院本科相关专业考试,或参加同类艺术院校或省级以上高等院校组织的相同艺术专业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艺术管理方向)

  初试:

  文化艺术基础知识(笔试):考查内容以高中课程大纲规定掌握的文学、艺术、历史文化相关知识为主。

  复试:

  1、文化艺术现象评论(笔试):针对社会上的文化艺术现象进行评论,撰写一篇评论文章。考查书面表达能力、理解力、判断力、分析问题能力及思想深度、是否有独立见解等;

  2、策划与创意(笔试):对相关活动进行策划与创意,撰写一篇策划文稿。考查创意见解、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城市艺术学院

  专科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表演、服装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和旅游管理六个专科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我院本科相关专业考试,或参加同类艺术院校或省级以上高等院校组织的相同艺术专业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

  现代传媒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初试:

  口试(考察考生对文艺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

  复试:

  1、写作(散文写作和联想作文写作);

  2、新闻基础知识(高中语文知识部分占70%,新闻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占30%)。

  (二)编辑出版学专业

  初试:

  口试(考察考生对文艺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

  复试:

  1、写作(散文写作和联想作文写作);

  2、汉语基础知识。

  (三)广告学专业(广告策划方向)

  初试:

  考生持本人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一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

  1、广告文案创意与写作;

  2、广告作品评析。

  (四)摄影专业

  初试:

  考生持本人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一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

  1、素描(静物);

  2、色彩(静物);

  3、摄影基础知识。

  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含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我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相关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均可报考。

  吉林艺术学院2008年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安徽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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