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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9日

内容导读:

  四、专业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2月8日-2008年2月17日

  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www.xhzsb.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通过计算机上网报名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然后持该表按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才能成功。未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一)北京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2月26、27日 现场确认时需要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电子摄像),确认成功后,考生于2月28日下午自行上我院招生办信息网打印准考证(www.xhzsb.com),并按准考证安排的时间准时持证参加考试。

  2、现场确认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3、考试时间:2008年2月29日下午-3月1、2日(具体见准考证安排的时间)

  4、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二)广州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2月23、24日 现场确认时需要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电子摄像),确认成功后,考生于3月2、3日自行上我院招生办信息网打印准考证(www.xhzsb.com),并按准考证安排的时间准时持证参加考试。

  各地考生确认时间安排:

  ① 珠海、汕头、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汕尾、阳江、东莞、中山、深圳等市考生确认时间:2月23日上午

  ② 韶关、湛江、茂名、梅州、河源、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考生确认时间:2月23日下午

  ③ 广州市考生确认时间:2月24日上午

  ④ 非广东省考生确认时间:2月23、24日

  2、现场确认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体育馆(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3、考试时间:2008年3月4日起(具体见准考证安排的时间)  

  4、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排练楼(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 特别提醒:

  北京考点只接受广东省以外的考生报考音乐学系、现代音乐系(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与影视音乐创作专业方向)、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以及指挥专业,其余专业不接受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广东省考生报考任何专业。

  (三)现场确认需要办理的手续:

  1、考生持下列资料:

  ① 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 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 高考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 广东省考生报考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艺术管理系需持统考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 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参加相应考试,并持合格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一切后果概有本人负责。

  现场确认时,需要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电子摄像),请各位考生留意。

  2、报名费标准:

  北京考点:初试160元,复试100元;

  广州考点:初试125元,复试100元。

  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

  3、现役军人的报考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广东省考生请特别留意:

  ① 广东省仅报考我院音乐教育系的考生,只需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② 广东省报考我院艺术管理系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后再参加我院单考。即:既要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又须参加我院单考报名考试,相同科目只考一次。

  ③ 广东省报考我院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省统考, 成绩达到资格线后方可参加我院单考。即:既要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又须参加我院单考报名考试。

  ④ 广东省既报统考又报单考的考生, “视唱练耳”和“乐理”科目只参加统考的考试,不需参加我院单考,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⑤ 广东省报考我院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指挥专业、乐器工艺专业的考生,只需按我院的单考要求,报名参加我院的音乐术科单考即可。

  其它省(区市)考生是否需要参加统考,请按所在省(区市)的要求进行

  五、文化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

  (一)广东省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0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

  (二)非广东省考生:根据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招生机构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六、专业考试

  (一)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与现代音乐系(爵士音乐表演专业方向)的专业主科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其它系不分初、复试。

  (二)除舞蹈系外的所有考生均要考视唱练耳、乐理。

  (三)若同时报考音乐教育系与艺术管理系,相同的考试科目只需参加一次。

  (四)学院考场只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马林巴与定音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五)笔试科目,考生自备钢笔、2B铅笔、橡皮等常用文具。

  * 特别提醒:

  (一)专业课考试的内容、形式,以《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的要求为准。

  (二)全国九所音乐学院(中央音院、中国音院、上海音院、星海音院、沈阳音院、四川音院、武汉音院、天津音院、西安音院)具有学籍的附中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要凭学校证明,证明中要注明主修专业),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手续。以上所列九所音乐学院以外的艺术类学校,以及各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不在此范围。

  七、招收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的规定

  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招生办”)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我院。

  (一)专业课考试(要求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办法等,按本简章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二)文化课考试

  留学生须参加我国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并达到中等C级以上程度;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按联合招生办的要求,到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办理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按联合招生办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八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可向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招生办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联系购买。

  联合招生办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2楼,电话:(86-20)38627826。

  八、录取

  (一)经政审体检合格,在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经综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录取:

  1.音乐教育系的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专业成绩中钢琴、声乐不得缺项,否则不予录取。

  2.艺术管理系的考生,50%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它各系考生,依据不同专业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参加相应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录取。

  (二)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专业课达到我院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办的要求,按联合招生办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

  九、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

  (一)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交费上学。学杂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

  1、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留学生每人每年25000元。

  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沙河校区1800元/年。

  3、其它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均为2007年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配合收费入学的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制订了有关奖学金的条例,设置优秀学生综合和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助学措施:

  1、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

  2、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用;

  3、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奖学金8000元,学院奖学金最高可达2500元,获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20%。

  4、对品学兼优、有特殊困难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金额2000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如有调整,则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新标准执行。

  (三)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新生入学,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地区。

  (四)学生入学后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本院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

  学院网址:www.xhcom.edu.cn 招生办信息网网址:www.xhzsb.com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大学城校区)交通指引:

  (一)广州火车站

  1.乘33或203公交车到大学城中部枢纽站下车,换乘381B或387路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2号线到万胜围终点站换乘地铁4号线到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二)广州火车东站

  1.乘43、292公交车到国防大厦转大学城4线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3号线或1号线到体育西站换乘地铁3号线到客村站,在客村站换乘地铁2号线到万胜围终点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到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三)天河汽车客运站

  1.乘252公交车到中部枢纽下车,换乘381、387路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3号线到客村站换乘地铁2号线到万胜围终点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到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温馨提示:建议乘坐地铁,方便、快捷、安全。

  本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

  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考试

  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各系考试大纲

  音 乐 学 系

  一、专业课笔试(70%)

  (一)音乐常识(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及一般知识)

  (二)音乐风格听辨(含西方音乐时代风格、中国民歌地域风格、中国民族乐器音色特点听辨)

  (三)作文(与音乐有关的作文或音乐评论文章)

  二、专业课面试(30%)

  (一)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曲目自选)

  (二)民族民间音乐演唱

  (三)音乐知识与学习音乐的经历问答

  三、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四、专业课具体要求

  通过音乐常识、演奏演唱、作文、视唱练耳等方面的考试,测定考生的音乐综合素质。其中,乐理、视唱练耳是对每个学习音乐专业的考生必不可少的基本音乐素质测试;音乐常识是考查考生对中、外音乐史及一般知识的了解程度;作文是考查考生文字写作的水平;演奏演唱与专业面试主要了解考生学习音乐的经历、对音乐的解释能力、对相关音乐知识的掌握程度和思维反应。

  五、参考书目

  (一)孙继南、周柱铨:《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

  (二)李应华:《西方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

  (三)初中、高中音乐课本中有关音乐常识的章节

  (四)中央音乐学院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

  作 曲 系

  一、专业课笔试(90%)

  (一)按指定歌词创作歌曲一首(不带钢琴伴奏)。

  (二)按要求写作旋律发展一首。

  (三)按要求写作钢琴小品一首。

  (四)和声基础(自然音体系至离调及近关系转调)。

  具体要求:

  ☆ 曲式结构:无论乐曲或歌曲,均要求句法合理、段落间发展均衡。

  ☆ 和声:能掌握基本的四部和声写作,和声配置合理,低音线条流畅。具备基本的和声分析能力,能较好分辨作品中的近关系转调。

  ☆ 音乐表达:歌曲创作要求旋律与歌词内容及情绪相符,能较好地表达歌词含意;乐曲创作要求作品与考题相联系,发展起伏得当,高潮处发展明确且充分。

  二、专业课面试(10%)

  (一)民歌、戏曲或创作歌曲演唱。

  (二)钢琴演奏与视奏。

  具体要求:

  ☆ 演唱不同风格的戏曲或民歌2首(要求富有韵味和地方特色)。

  ☆ 钢琴演奏车尔尼299程度以上水平的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视奏8小节左右的钢琴曲一首(其难度相当于车尔尼849练习曲程度)。

  三、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现 代 音 乐 系

  一、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

  报考要求: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至少一首本人近期创作的音乐作品(电子音乐作品,或器乐、声乐作品均可。电子音乐作品提交MIDI文件及音频格式的CD光盘;器乐、声乐作品提交乐谱,可附作品录音)。

  (一)专业笔试(60%)

  1、器乐曲写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及相关要求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

  2、专业基础考试:音乐听辨与分析;音乐声学与电子音乐常识。

  3、和声基础(为指定的高音旋律或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以及为指定乐曲进行和声分析)。

  具体要求与说明:

  ☆ 器乐曲的曲式规模在单三部(三段式)之内,书写规范,记号详尽,谱面整洁。

  ☆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一份综合试卷。

  ☆ 和声基础考试程度为自然音体系至离调。

  (二)乐器演奏能力考查(10%)

  主试钢琴者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

  1、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

  2、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不低于莫扎特奏鸣曲程度)或相当难度的变奏曲、回旋曲等独奏乐曲;

  主试其它乐器者曲目要求:(主试其它乐器的曲目应相同于主试钢琴曲目的同等水平)

  1、高级水平的练习曲一首;

  2、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相当程度的变奏曲、回旋曲等独奏乐曲。

  乐曲演奏能力考查补充说明:

  ☆ 主试钢琴者可加试其它乐器,最高可加分为5分;

  ☆ 主试其它乐器者必须同时加考钢琴,要求为自选乐曲一首,程度不限。

  (三)即兴作曲与专业综合面试(30%)

  1、即兴作曲:按指定的要求即兴创作并演奏一段乐曲,可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完成;

  2、对自己所提交作品的分析与演奏、演唱;

  3、电子音乐相关硬件、软件知识的素质考查。考生可展示MIDI或音频应用技术方面的特长;

  4、音乐综合素质考查。

  (四)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1、乐理

  2、视唱练耳(笔试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五)复习范围与参考书目

  1、和声基础:《和声学教程》杜波夫斯基、耶甫谢耶夫、斯波索宾、索科洛夫合著/人民音乐出版社。或其它和声教材。

  2、音乐听辨与分析:包括音乐作品及声音类型听辨与分析。主要范围包括:西洋古典乐派至近现代乐派重要作曲家的代表性音乐作品;具有代表性的中国作曲家音乐作品;中国各地区民族器乐作品;中国古曲;中外民歌;中外流行、电子、爵士、摇滚等各类风格音乐作品;电影音乐作品;不同声音类型等。

  3、音乐声学与电子音乐常识:主要内容包括——振动,频率,振幅,声波,共振,混响,等响曲线,欧姆定律,电阻定律,串联,并联,电子乐器,电扩声乐器,滤波器,振荡器,包络发生器,音序器,MIDI接口,MIDI制作系统,视听音响设备常用术语等。

  (参考书目:《音的历程》韩宝强著/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第3、6、7、13章;《乐声的奥秘》梁广程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第1、2、9、10章;或其它音乐声学及电子音乐常识类相关教材与书籍。)

  * * * * * * * * *

  二、影视音乐创作专业(方向)

  报考要求:报考影视音乐创作专业方向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至少一首本人近期创作的器乐或声乐作品。(注:提交乐谱,可附作品录音。)

  (一)专业笔试(60%)

  1、器乐曲写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及相关要求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

  2、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歌曲。

  3、和声基础(为指定的高音旋律或低音旋律写作四声部和声以及为指定乐曲进行和声分析)。

  具体要求与说明:

  ☆ 器乐曲的曲式规模在单三部(三段式)之内,书写规范,记号详尽,谱面整洁。

  ☆ 歌曲写作不要求编配伴奏。但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创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为歌曲编配伴奏。伴奏的形式为钢琴伴奏,或其它乐器伴奏(如吉他),或编写伴奏的缩谱形式,例如和弦谱、低音、或标出基本和弦织体、基本节奏型等。

  ☆ 和声程度为自然音体系至离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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