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5日
内容导读:
第四章 奖学金及资助
第十七条 学校现设有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另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新生报到现场专门设置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需持家庭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入学后,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社会资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此外我校通过“阳光助学计划”,设立“阳光助学基金”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局审批后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年;
2、中澳“双学位”班:20000元/学年;
3、其它专业:3960元/学年;
(以上各类届时收费标准按浙江省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小和山校区),邮编:310023
2.招生热线:0571-85070165(兼传真)、85070164 、85070000
3.学校网址:http://www.zust.edu.cn;
4.招生信息网:http://zsb.zust.edu.cn
5.招生咨询邮箱:zsb@zust.ed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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