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SAT / AP / 高复新闻
正文
字体: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7、报考中北学院音乐学、音乐学(流行音乐)等专业的江苏和湖南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音乐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分省按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再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学(流行音乐)等专业的山东考生,必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在山东组织的音乐学专业单独考试,对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山东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再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8、报考中北学院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将其特征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录取时以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9、报考中北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单独考试,对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将其特征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分别按男女招生计划比例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10.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各省级教育行政机构或招生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普通类本科各专业13000元/学年。

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八、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5-85891950,83598048(暑假期间)

网址:http://zbzs.njnu.edu.cn/

热门标签: